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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掩”狗,誰勝誰輸?
盡管距廣西玉林民間的“夏至荔枝狗肉節(jié)”還有11天,但玉林市區(qū)絕大部分的食狗餐館已將所有帶“狗”字的店名和菜單或掩蓋或鏟除。記者9日晚在玉林多處餐館聚集地看到,往年擺在店門前的狗肉已經(jīng)難覓,一些餐館要么將“狗”字粘貼掩蓋,要么干脆更名換牌,與“狗”脫離關系。諸如“脆皮肉”、“生悶土”等店名和菜名比比皆是,讓人莫名其妙。(6月10日中國新聞網(wǎng))
全城“掩”狗——當然不是說賣狗肉的醍醐灌頂、忽然覺得這是一樁理虧的生意,而簡直就像配槍巡邏的民警對暴恐的戒備一樣,他們對未知的“愛狗人士”,已經(jīng)有了深刻的警覺、甚至恐懼。據(jù)說是避免刺激“愛狗人士”,玉林這座城市諱言“狗”字:諸如“脆皮肉”、“生悶土”等店名和菜名,才會尷尬而生。一句話,這座城市就像小偷一樣,不敢過狗肉節(jié),不敢光明正大賣狗肉,甚至不敢在店名和菜名中出現(xiàn)“狗”字。
這種擔心,自然也是空穴來風。猶記得2012年4月15日中午,京哈高速北京通州路段上一輛運狗車闖入兩名動物保護志愿者視線。他們將運狗車攔下,在微博上召集來數(shù)百名動物保護志愿者。盡管車主提供了有效檢疫證明,警方也到現(xiàn)場告誡截車者,但直到深夜仍有志愿者堅守,最后司機只得以10萬元將狗賣出去“救治”。此后,至于“刀下救狗”或在狗肉鋪子前表演行為藝術,已經(jīng)屢見不鮮。最新的消息說,2014年6月9日,廣西玉林市新民社區(qū),10名不明身份的外地人員,踢壞當?shù)亟?jīng)營狗肉商戶的大門,想強行救狗,與當?shù)鼐用癜l(fā)生沖突。雙方報警后,民警趕到現(xiàn)場,制止了沖突。商戶向多家部門出示了動物檢疫證等相關證件,不明身份“救狗者”不能出示任何證件,踢門后竟然能揚長而去——于此觀之,公眾自然理解了全城“掩”狗背后之吊詭。
狗肉節(jié)遭遇杯葛,一言蔽之,不過是他們太怕少數(shù)“愛狗人士”罷了。
只是,若愛狗可以成為黃馬甲,為救狗可以不擇手段、無懼程序正義,這是一個何等混亂而可怕的社會?
狗是需要愛的,靈性也好、伴侶也罷,總是人類賦予的情感。在人類文明的長河中,殘蠻血腥確實是悖逆人性的具象,我們愛狗或者愛貓,除了理性如動物福利主義使然,更重要的,恐怕還是另一個溫潤的良善邏輯:“待禽獸以人道,就斷不至于待人以獸道;肯施恩于弱勢,就斷不至于失恩于強勢”。但任何一種愛,總是有邊界有約束的,不然,泛濫過頭,就成了變態(tài)的寵溺。即便不談公序良俗之道理,看看玉林的歷史,就知道所謂狗肉節(jié),不過是傳統(tǒng)民俗使然,并非忽然在2014年橫空出世的屠狗大會。至于那些賣狗肉或者吃狗肉的,也未必是權錢階層,賣者靠之糊口,食者也只是慣于長期以來的飲食結構。倒是那些不食狗肉的,哪來的道德優(yōu)越感呢?
法無禁止即自由。如果愛狗人士可以逼著別人偷偷摸摸食用狗肉,愛,就成了一種暴力。在推動全社會愛狗這件事上,任何偏激的暴動,都只會將自己與仁愛越拉越遠。這里無非是兩個并不新鮮的前提:一則,你愛狗,更要愛人,人的權益與自由都不能尊重,對狗膜拜就是裨益公共利益的愛心?二則,愛狗之上,還有法律與秩序。情感或者信仰,是濡染與感化的過程,不能拿著刀子逼人去愛狗。
全城“掩”狗,看起來少數(shù)愛狗人士贏了,但這種裹挾暴力、開著“外掛”作弊的姿態(tài),實在勝之不武。還是那句話,抵制不抵制狗肉節(jié),微博微信上辯駁也就罷了,身體力行也就夠了。當真帶著真刀實槍去路演,就容易考驗法治社會的智商與下限。(鄧海建)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玉林狗肉節(jié) 狗肉節(jié) 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