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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醫生被控醫療事故罪案開庭 實習醫生會診釀事故
陳女士在北京大學人民醫院做了手術后,因頸部腫脹疼痛呼救,但來會診的是一名沒有執業醫師證的實習醫生。陳女士死亡后,曾派實習醫生去會診的副主任醫師許某被追究了刑責。檢方指控,因許某的嚴重不負責任造成陳女士死亡。昨天,許某因涉嫌醫療事故罪在西城法院受審。據悉,這也是北京市首例醫生被控醫療事故罪的案件。
京華時報記者裴曉蘭
>>事發
患者術后實習醫生會診
據陳女士的丈夫徐先生介紹,陳女士曾在北京一家銀行工作,2006年被查出腎衰竭后,一直進行透析治療,病情控制得很好。
2011年6月22日,43歲的陳女士入住人民醫院胃腸外科,入院診斷為“繼發性甲狀旁腺功能亢進,甲狀腺結節,慢性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等。6月24日,陳女士做了甲狀旁腺全切除、雙側甲狀腺部分切除手術。
6月27日,陳女士從胃腸外科轉入腎內科繼續治療。6月29日1時許,陳女士感覺頸部手術部位疼痛,呼叫醫務人員。1時20分許,腎內科值班醫生向外科發出會診申請。1時40分許,外科的實習醫生張某去會診。張某說,是他的代教老師許某讓他去的。張某看了之后,給病人服用了止痛片。
2時45分,陳女士頸部疼痛加重,3時,張某又來會診,結果是“建議查B超,必要時施行床旁氣管切開,氣管插管等”。
3時45分,陳女士做完頸部B超,在返回病房途中憋氣癥狀加重,開始吸氧,在病房內陳女士突發窒息,意識喪失。在經過一系列緊急處理后,陳女士被推入ICU。
2011年8月14日上午,陳女士經搶救無效死亡。>>報案
家屬告醫生未及時到場
徐先生說,妻子去世后,他咨詢了很多專家得知,2011年6月29日,張某在第二次會診時說要做B超是錯誤的。如果當時將傷口割開,將血放出,人就會沒事。或者做完B超后馬上推到外科急救室做手術,也來得及,不該再推回病房。
徐先生說,當天他因照顧生病父母沒有在醫院陪妻子,而讓岳母在醫院。據他了解,6月29日凌晨在醫院普外科值班的醫生是許某。但在會診過程中,許某沒有去,讓實習醫生張某去的。
直到妻子做完B超被推回病房,出現垂死的狀況且場面混亂以后,才出現一個大夫,但他不確定是不是許某。
徐先生隨后向西城警方報案,要求立案追查許某的刑事責任。警方當時提出要有醫療事故鑒定結論,他于是申請做了相關鑒定。
2012年8月28日,北京醫學會出具醫療事故責任鑒定書,認定事故屬于一級甲等醫療事故,人民醫院負主要責任。該份鑒定書中,專家分析意見認為醫院在診治過程中存在如下過失:一是讓僅取得醫師資格證、沒有取得執業醫師證的人員獨自急會診,違反了《醫院工作制度》關于會診制度的有關規定;二是對患者頸部手術區域血腫壓迫氣管導致的窒息救治不力。上述過失與患者最終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是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拿到鑒定結論后,徐先生再次向警方報案。2013年12月4日,人民醫院外科副主任醫師許某被西城警方取保候審。>>指控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實習醫生會診 醫生被控醫療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