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三十三)
夫妻財產約定
男女在婚前或婚后以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夫妻財產約定的,只能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財產 約定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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