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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重諾才有誠信社會
近日,一則頗為“豪氣”的“萬元尋貓啟事”引發關注。而令人始料未及的是,這件鄰里相助的暖心事,卻因酬金兌現鬧得一地雞毛。原來,貓歸原主后,失主沒有按承諾支付酬金,反稱把錢給了“送信的人”,雙方互不相讓,甚至“掐”了起來。如此結局,讓眾多觀者頗有些五味雜陳。
寵物走丟、財物遺失,發個啟事請大家幫忙,這本是生活中的常事,多數人也愿意將心比心、急人所急。只不過在這件事中,失主“白紙黑字”將具體情況、報酬金額寫得清清楚楚并公之于眾,這事已然超出了一般意義上的“鄰里互助”“拾金不昧”等道德范疇,而涉及到契約精神。既有約就應守,既有諾就當踐,不能等閑視之。況且按照法律規定,“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失主違反承諾在先,飾詞欺騙于后,確實“不太地道”。
“丟貓找貓”的小事能受到如此關注,與萬元賞金“吸睛”有一定關系。可現實生活中,瑣碎小事很多,卻不見得都會如此“明碼標價”。更多的情況是,雙方基于某種默契而達成解決問題的共識。比如,不小心剮蹭他人車輛,車主不在現場,留下道歉字條和聯系方式;樓上漏水樓下被淹,主動問詢,承擔損失……類似糾紛很難在第一時間標明金額,還需要在后續的交往對接中不斷協商。而想要和氣“收尾”,除了公序良俗的制約,更需強調的是雙方主動擔責、彼此信任。
互信不可能憑空而來,其前提是守信。眼下社會流動性空前,傳統的人際關系發生了很大變化。尤其身居城市,街坊四鄰多是“熟悉的陌生人”。社區群里發個通知,雖然會“一呼百應”,可信息暢通的背后,往往是現實中的素未謀面。這種環境下,維護和諧融洽的關系,就更依賴于在有限交往中累積起的信任。只有自己“說到做到”,別人才能以誠相待,而長期的互信,也必將促進彼此間善意的釋放。相反,若總想著反正互不相識,索性食言而肥,不僅浪費寶貴的善心,更會讓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更加疏離。
中國古人講“一諾千金”。再先進的交流方式,也不及一次充滿信賴的互動。重信守約,生活里的善意遠比想象中的多。
編輯: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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