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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養老服務體系讓老年人擁有幸福晚年
全國政協“構建居家社區機構‘三位一體’的養老服務體系”雙周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上)
隨著醫養結合工作不斷深入,一些深層次、關鍵性問題也日益凸顯。例如,政策協調性差、部門協作難,缺乏相關行業統一規范與標準,以居家為基礎的醫養結合服務體系還不夠完善,醫養結合服務體系資源布局不夠合理、城鄉發展不平衡,人力資源難以滿足服務需求等問題已經成為掣肘醫養結合發展的瓶頸。為解決以上問題,建議:
一、 以需求為導向,科學制定長遠發展規劃。建議各地在制定醫養結合工作規劃時,根據老年人數量、能力評估等科學測算資源需求,優化資源布局和配置。
二、 建立部門協作推進機制,完善政策體系建設。建議各地政府主導,整合相關行政部門優勢資源,共同完善醫養結合政策體系。調整制約醫養結合工作推進的關鍵政策,如服務定價政策、相關機構標準認定審批政策、醫保報銷政策以及對社會資本和民營養老機構的支持優惠政策等。
三、 分階段逐步推廣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四、 加強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支撐的醫養結合服務體系。加強各地區居家社區健康養老政策的設計和支持力度;借助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構建家庭養老的支撐體系。加大對居家和社區養老場所以及設施的建設和改造。
五、 關注農村老齡支持體系建設,促進農村老齡事業發展。建議進一步對農村養老問題進行細分研究,在實施兜底保障的基礎上,將農村醫養問題與城鎮化建設相結合,發揮城鎮化在養老醫療方面的輻射效應和延伸服務,補齊農村養老政策與服務短板。
六、 從人才培養、職業發展、薪酬待遇等方面構建醫養結合服務人才發展政策支持體系。建議以老年人需求為導向,建立分級分類的服務專業人才培養模式,著力構建系統化和專業化人才教育培訓體系。
七、 建立老年人健康數據庫。建議推廣健康管理類可穿戴設備、自助式健康檢測設備等產品,提高老年人自主管理能力。建立健康養老數據管理與服務系統,對接各級醫療機構和養老服務資源,提供更加便捷、精準、高效的健康養老服務。
由于沒有制訂統一制度框架,各地試點存在較大差異:一是保障范圍不同。二是受益規模不確定。三是保障水平不同。四是失能失智“評估量表”不同。五是籌資渠道不同。六是籌資標準不同。七是提供“生活照料”和“醫療護理”項目不同。八是居家護理待遇形式不同。下一步擴大試點,應防止制度碎片化現象進一步加劇。為此,建議:
一、 應在幾方面予以統一:一是盡快對籌資基本原則作出規定。應對籌資基數、費率、待遇水平作出原則規定,堅持“保基本”和責任分攤原則,按不高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4%設定籌資標準。二是對是否單獨籌資作出決定。建立獨立社會保險制度,做好長期財務測算,在困難地區不影響醫保制度財務可持續性。三是盡快對覆蓋范圍作出原則規定。堅持“全覆蓋”原則,職工和居民統一政策,保障對象以重度失能為主,逐步擴大到中度失能和失智群體。四是加強部門協同,結合民政系統老年人能力評估標準和衛健系統老年照護評估標準,研究建立全國統一的失能鑒定和等級評定標準體系、照護服務標準規范和評價體系。五是推動基層醫療衛生和家政服務向長期護理延伸,壯大醫養結合工作隊伍。
二、 應著重關注制度設計較為全面的幾個重要試點城市,以此為基礎作為建立制度統一的基本“模板”。例如,南通做法的特征是:一是制度起步就實現全覆蓋,職工和居民采取統一政策、統一繳費和待遇標準;二是從重度到中度,從失能到失智,穩步擴大受益面;三是按照居民收入0.3%籌資,由政府、基金和個人按4:3:3分擔;四是以生活照料為主并兼顧醫療護理,基金支付可持續;五是建立輔助器具租賃、照護需求評估、失能失智預防等三大機制,踐行以居家照護為基礎,同時帶動相關產業快速發展;六是創新扶貧機制,用長護險基金“購買”家人親情照護。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養老 服務 社區 政策 居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