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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院:三年執行到位金額超3000億元
新華社廣州6月12日電(記者 周穎)記者從12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近年來,廣東省法院系統加大執行力度,取得良好效果。自2016年至2018年底,全省共辦結各類執行案件近180萬件,執行到位金額3120億元。
據介紹,為使解決“執行難”取得實效,廣東高院在“基本解決執行難”四項核心指標外,還將失信名單撤銷率、實際到位率等共15項指標納入考核監管范疇。同時,要求對查控的各類財產進行集中管理、監控,已查封進入執行程序超過6個月未處置變現的標的物盡快推進評估、拍賣。
廣東高院副院長胡鷹還通報了相關剛性要求。廣東全省法院將全面落實“不動產清場交付”,要求除確有合法原因不能清場的,對被執行人或第三人拒不退場的,應強制清場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違法責任。同時,全面落實善意執行理念,盡最大可能減少對民營企業當事人生產經營的影響。
據悉,從今年6月開始至11月底,廣東法院將集中6個月時間全面開展“南粵執行風暴2019”專項活動,著力清理執行積案,標本兼治解決執行難。(完)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執行 廣東 高院 金額 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