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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向“執行難”問題發起全面攻堅
新華社北京4月8日電(記者白陽)今年是最高法提出的“基本解決執行難”決戰之年。記者8日從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督導會上獲悉,最高法將從強化責任監督、建立長效機制、轉變執行作風等方面攻堅發力,確保如期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
2016年,最高法明確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引發社會熱烈反響。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最高法工作報告顯示,過去5年間,各級法院受理執行案件2224.6萬件,執結2100萬件,執行到位金額7萬億元, “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已取得階段性重大進展。
此次會議上,來自廣東佛山、河南鄭州、山東東營、寧夏銀川、西藏拉薩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六個中級、基層法院負責人,分別從加強一把手責任、堅持問題導向、制定解決“執行難”時間表等方面,介紹了各地在執行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和問題建議。
最高法表示,“基本解決執行難”是一場攻堅戰,盡管取得一定成績,但任務依然很重,形勢依然嚴峻。根據部署,全國各級法院今年將持續強化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強化依法執行和隊伍建設,確保如期完成“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
會議指出,解決“執行難”事關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各級法院要推動形成由各級黨委政法委牽頭負責、各部門有效聯動的常態化工作機制,加強政府、人大、政協對執行工作的支持和監督;要聚焦“基本解決執行難”中的問題和短板,把解決問題和建立長效機制結合起來。
會議強調,對“執行難”問題要精準發力、精準施策。各高院要加強分類指導、因類施策,各基層法院要因案施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進一步發揮執行指揮中心的作用,迎著困難而上、奔著問題去,切實將執行工作落實到位。
據悉,最高法下一步將強化對各級法院執行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在執行工作中弄虛作假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執行工作不力的,要嚴格問責追責,舉全國法院之力打好“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最高 高法 執行難 基本解決執行難 執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