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天下 天下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五年規劃(2018-2022)
新華社北京5月22日電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任期的五年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第一個五年,為全面落實《意見》要求,穩步有序推進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和審議監督工作,增強工作的規范性和引導性,制定本規劃。
一、 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聚焦對標《意見》提出的各項要求,緊扣“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監督有力”目標,從實際出發,積極穩妥、分類施策、依法有序推進,經過5年努力,全面摸清國有資產家底,理清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機制,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和監督制度,為向全國人民交出國有資產“明白賬”“放心賬”奠定堅實基礎。到2022年,基本建立起報告范圍全口徑、全覆蓋,分類、標準明確規范,報告與報表相輔相成的報告體系;基本建立起符合國有資產類別特點、以聯網數據庫為依托、以評價指標體系為重點、以常委會審議意見處理和整改問責為重要抓手的人大國有資產監督制度;基本建立起橫向協作與縱向聯動順暢有序、規范高效的工作機制。
二、 聽取和審議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年度議題安排
根據《意見》確定的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年度報告采取綜合報告和專項報告相結合的方式,不斷完善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綜合報告,統籌安排好年度專項報告。綜合考慮四類國有資產管理和改革進展等情況,確定年度專項報告議題,明確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任期內聽取和審議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年度議題安排如下:
(一)2018-2021年,每年在書面報告和審議國務院關于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綜合報告的同時,聽取和審議一個專項報告,年度專項報告議題安排依次分別為: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報告(2018年,已完成);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報告(2019年);
——企業國有資產(不含金融企業)管理情況專項報告(2020年);
——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報告(2021年)。
(二)2022年,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于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綜合報告。
三、 推動健全報告制度
加強溝通協調,積極推動政府部門不斷規范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提高報告質量。
(一)規范報告基本內容
各類國有資產專項報告要緊扣《意見》要求的報告重點和黨中央關于國有資產管理、國有企業改革的決策部署,呼應《意見》確定的人大常委會審議和監督重點,反映國有資產的規模、結構、分布、表現形式,配置、使用、處置、收益等情況;說明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包括制度建設、投向布局、改革進展、績效監管、保值增值、支撐社會事業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等情況;查找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原因分析;提出具體可行的推進改革、改進工作的安排和建議。
(二)擴大報告范圍
加強研究論證,積極穩妥擴大報告范圍,逐步將儲備土地、公路等基礎設施、在建工程、社保基金(2019年),外匯儲備、政府投資基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中的政府資本,以及部分金融基礎設施等國有資產(2020年)納入報告范圍,研究探索國防資產的報告方式,逐步增加納入報告范圍的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的種類。結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綜合報告和各類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報告的意見,到2022年,各類國有資產的報告范圍、分類和標準基本規范和健全。
(三)完善報表和評價指標體系
1.研究建立全口徑國有資產報表體系。根據年度專項報告議題安排,建立和完善相應類別國有資產報表,作為專項報告的內容。2019年,完善金融企業國有資產報表,提交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表,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表包括行政性國有資產和教育、醫療、科研、文化等分類別事業性國有資產報表;2020年,提交企業國有資產(不含金融企業)報表;2021年,提交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報表。爭取2022年形成比較健全的全口徑國有資產報表體系。
2.健全完善政府國有資產管理評價指標體系。企業國有資產(包括金融企業和非金融企業)的評價指標主要包括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布局結構優化、國有資本服務于國家戰略目標等。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評價指標主要包括科學規范配置、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支持科技進步、節約高效使用等。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的評價指標主要包括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國家安全等。到2022年,基本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全口徑評價指標體系。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國有資產 報告 管理 監督 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