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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基因食用植物油應按規定顯著標示
記者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獲悉,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農業農村部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近日聯合發布關于加強食用植物油標識管理的公告。公告稱,轉基因食用植物油應當按照規定在標簽、說明書上顯著標示。對我國未批準進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準在國內商業化種植,市場上并不存在該種轉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食用植物油標簽、說明書不得標注“非轉基因”字樣。
公告稱,食用植物油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標識管理規定》以及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標注。食用植物油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生產經營者對其提供的標簽、說明書內容負責。
此外,食用植物油的名稱應當反映食用植物油的真實屬性。單一品種食用植物油應當使用該種食用植物油的規范名稱,不得摻有其他品種油脂。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食用植物油調配制成的食用油脂,產品名稱應當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植物油》(GB 2716—2018)的規定,標注為“食用植物調和油”,并在標簽上注明各種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強調轉基因食用植物油應當按照規定在標簽、說明書上顯著標示。對我國未批準進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準在國內商業化種植,市場上并不存在該種轉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食用植物油標簽、說明書不得標注“非轉基因”字樣。
公告指出,鼓勵公眾、媒體舉報食用植物油生產企業和食用植物油標識的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對舉報人員予以獎勵。(馬燦)
編輯:趙彥
關鍵詞:轉基因食用植物油 規定 顯著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