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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員額制改革在全國法院全面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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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首批367名員額法官宣誓,標志著法官員額制改革在全國法院已經全面落實。截至今年6月,全國法院共遴選產生12萬余名員額法官,法院普遍建立新型審判權運行機制,取消案件審批,確立法官、合議庭辦案主體地位。經過四年的探索,改革成效顯現,85%的司法人力資源配置到辦案一線,各地法院人均結案數量普遍提升20%以上。
7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舉行了首批員額法官宣誓儀式,標志著最高法機關首批員額法官選任工作圓滿完成,也標志著法官員額制改革在全國法院已經全面落實。隨后,最高法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全國法院司法責任制、人員分類管理、健全職業保障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等四項基礎性改革情況。
全國共遴選產生12萬余名員額法官,院長庭長辦案常態化
據了解,最高法首批入額法官共367名,占編制總數的27.8%。入額法官平均年齡47歲,平均法律工作經歷22年。這些法官均承辦過疑難復雜案件或曾參與起草重要司法解釋,具有較強的審判業務能力和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
最高法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介紹,在首批員額法官選任過程中,最高法嚴格執行中央批準的改革方案,從嚴控制員額比例,從嚴設置法官崗位,從嚴執行入額標準程序,不搞論資排輩,不搞平衡照顧,將員額比例控制在編制數額的30%以內,員額法官崗位均配置到一線辦案部門,綜合部門不設員額崗位。對入額人選要求應為審判員或具有8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的助理審判員,突出實績導向和辦案能力。
截至今年6月,全國法院共遴選產生12萬余名員額法官,各地法院普遍建立新型審判權運行機制,取消案件審批,確立法官、合議庭辦案主體地位。
2015年9月,最高法出臺《關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改革后,地方法院直接由獨任法官、合議庭裁判的案件占案件總數的98%以上,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數量普遍較改革前大幅下降。2017年4月,最高法出臺《關于加強各級人民法院院庭長辦理案件工作的意見(試行)》。《意見》下發后,各地法院普遍制定了落實院庭長辦案制度的具體方案,實現院庭長辦案常態化。為建立以審判工作為中心的機構設置模式和人員配置方式,2016年8月,最高法會同中央編辦聯合印發《省以下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試點方案》。目前,全國219家試點法院正按照方案要求積極落實改革。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法官 法院 最高 員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