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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曉梧:理順政府和市場關系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關鍵
當前的結構調整問題,深化改革是關鍵。我認為其中最關鍵的,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這是經濟體制改革的關鍵問題。
一是要處理好保增長與調結構的關系。目前,各級政府的一項重要任務是保增長。同時要看到市場結構是客觀存在的,一、二、三產業的結構,外貿內貿的結構、投資消費的結構等等,都是市場本身的結構問題。如何更好地處理保增長和調結構的關系?從政府的角度來說,保增長不應是保短期的一年兩年的增長,而是要保中長期經濟的可持續增長。中國這些年改革的發展速度很快,但是積累的問題也很多。現在面臨著各種矛盾,需要靜下心好好地把扭曲的結構調一調。調整結構不是一味降速度,而是為了中長期更好地增長。因此,從中長期看,調結構和保增長是一致的。我認為,經過了30多年的經濟高速發展之后,市場內在結構的調整需要空間和時間,應當把調結構放在重要的位置。
二是處理好產業規劃和創新發展的關系。有人說政府搞產業規劃基本沒有成功的。那也不一定,現在看高鐵就比較成功。同時應當看到,蘋果、微軟都不是產業政策規劃出來的,中國的阿里巴巴也不是政府規劃出來的。在經濟趕超階段,引進和模仿對增長很重要,這個時期政府對于中長期的產業發展,可以也應該借鑒國內外的經驗,制定指導性的規劃。日本和亞洲“四小龍”等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也有這方面的階段性成功經驗。當然,政府產業規劃失敗的例子可能也很多,如一些學者指出的,鋼鐵、水泥等過剩產業。經濟發展到跨越低勞動力成本競爭階段,更重要的是市場的創新。到底什么產品能夠暢銷,哪些符合市場的需求,處在一線的企業最清楚。所以,市場的創新、整個產業結構、技術結構以及相應的勞動力結構調整,更多的是市場自主發展的過程。當然,在這一發展階段,企業也脫離不了政府提供的宏觀體制環境。需要強調的是,在新的發展階段,產業規劃應該更多地委托給行業協會、社會組織來做。國際經驗證明,如鋼鐵協會、汽車協會、果農協會等各種產業協會,對于行業的發展比政府敏感得多。自己行業的產能是否過剩了?自己行業的技術路線怎樣發展合理?自己行業在國際競爭中面臨的壓力何在?這些協會的成員企業最清楚,它們才是市場的主體。這就需要我們盡快落實政社分離,讓目前仍然過度依附于政府的行業協會、商會,在調結構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是處理好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關系。政府不應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這不僅指中央政府,應當包括所有層級的政府機構。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地方政府公司化。例如,市縣到省都是以完成GDP、投資指標為當年最主要的任務,這樣就必然造成地方政府為了追求短期的GDP增長,搞投資、搞招商引資等種種行為。地方政府在配置資源方面實際起了決定性作用,并形成地方政府公司化傾向,這是我們前階段經濟發展方式中的非常重大的問題,在“十三五”時期應該下決心加以解決。當然,要解決這個問題,還要理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財權、事權關系。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同時要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這不是要地方政府沖到經濟的一線,作為推動經濟的主要組織者、指揮者甚至經營者。但我們長時間已經形成了這樣的路徑依賴。如果說地方政府的GDP競爭前一階段對促進GDP的發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現在這個問題到了必須轉變的時候。此外我們還要看到,政府直接配置資源,必然給權錢交易造成極大的隱蔽空間,容易滋生大面積腐敗。
四是處理好資本收益與勞動報酬的關系。在市場方面,企業是市場主體,同時勞動者也是市場主體。勞動力市場供求雙方都是主體。這就要處理好資本收益與勞動報酬的關系。中國很長時間實行的是低勞動成本競爭戰略,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是,到了今天這個關節點,也需要改變了。有人提到,中國的資本會轉移到勞動力成本更低的國家,越南、柬埔寨、老撾等國家。我認為,這是一個必然的趨勢。中國經濟總量已經到了世界第二,人均GDP也達到中高收入水平,怎么能依然堅持要求普通勞動力的價格壓在柬埔寨、越南、老撾這樣的國家水平之下呢?,F在經濟已經發展到中國資本輸出的階段了,如果我們還堅持把中國勞動力的價格壓低在老撾、柬埔寨、越南這樣的水平,請問國內的勞資矛盾得有多尖銳,收入差距得有多大?經濟發展成果如何在國家、企業和職工之間合理分享?隨著經濟的發展,勞動力成本合理提高,這本來是很正常、很自然的事。最近這幾年勞動力成本提高比較快,有勞動力供求總量的變化,也有對前些年過分壓低勞動力的反彈。改革開放37年來,人均GDP增長了約20倍,城鎮居民收入只增長了13倍、農村居民收入只增長了14倍。在這37年中,有30年城鎮居民收入低于人均GDP增長,有26年農村居民收入低于人均GDP增長??纯催@30多年的變化,現在工資占GDP的比重、勞動收入或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仍然在全世界是很低的,還沒有恢復到上世紀80年代初的水平,這個欠賬該還的時候還是要還。
總之,政府要創造一個公正、公平、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不要既做裁判員,又做市場競爭的運動員。對于企業這個主體來說,應該嚴格地遵紀守法,不要再靠“政策優惠洼地”和壓低勞動力成本賺錢。對于政府和市場這兩者的關系,需要認真深入研究,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把企業和職工等多項因素放進去分析,也許有助于我們把一些問題看得更清楚。
(作者系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經濟改革研究基金會理事長)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宋曉梧 結構調整 深化經濟體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