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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解讀:私家車變網約車需先過三道坎
私家車可當網約車提供運營服務
明確給予網約車合法地位 出租車經營權將設期限無償使用
昨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經國務院同意,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7個部門聯合頒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部令。新規明確網約車的合法地位,以及平臺公司應承擔的承運人責任、具備的營運條件和規范經營行為的要求,進一步為推動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發展提供政策支持,也能夠更好地滿足群眾的出行需求。
7月28日,國新辦就出租車行業改革組織新聞發布會,出租車改革新規《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兩部文件正式出臺。文件首次明確網約車的合法地位,符合條件的私家車可以接入網約車平臺運營。
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將網約車車輛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也有多項松綁政策:網約車實行按照60萬千米時里程強制報廢制度;網約車平臺可與駕駛員簽訂多種勞動合同和協議;網約車平臺按照“兩級工作、一級許可”模式報備,避免重復審核;價格方面,網約車實行市場調節價。此外,出租車經營權將設期限無償使用,通過多種方法倒逼傳統出租車行業改革。
地位
網約車合法地位明確 建立按里程報廢標準
去年10月交通運輸部公布出租車改革新規征求意見稿,兩個影響出租車網約車發展的行業指導意見引起了來自各方的激烈討論。
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劉小明介紹,網約車等新業態的快速發展在豐富了人民群眾出行體驗的同時,又帶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新舊矛盾疊加,情況錯綜復雜。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各方面條件已經具備,出臺兩個文件的時機已經成熟。
“我國網約車發展已經比較充分,利弊也已充分顯現,對網約車如何規范管理已經有了很多認識和實踐。此次為網約車量身定制了監管模式,給予其合法身份,支持其規范健康發展。”
原則方面,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統籌發展巡游車和網約車,促進兩種業態逐步融合發展。建立動態監測和調整機制,逐步實現市場調節。
新規明確網約車的合法地位,以及平臺公司應承擔的承運人責任、具備的營運條件和規范經營行為的要求。明確將網約車車輛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既體現其出租汽車的性質,又反映其新興業態的特征。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去年10月新規征求意見稿,要求網約車登記為出租車。按照我國對于出租車、營運車的要求,大多實行八年報廢額標準。再將登記出租車改為“預約出租登記”后,新規也明確了關于網約車輛報廢標準問題。建立了按里程報廢標準,規定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省級政府有關部門再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有關具體規定。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私家車 網約車 網約車新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