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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發布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五年規劃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 加強組織領導
發揮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作用,完善跨部門協調聯動工作機制,明確任務分工,強化責任考核,統籌政策、整合資源、協同創新。加強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隊伍建設,促進中小企業政策制定和服務工作邁上新臺階。加強規劃宣傳和工作指導,形成規劃實施合力。
二、 加大財稅支持
發揮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作用。通過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帶動地方、創業投資機構及其他社會資本投資種子期、初創期成長型中小企業。鼓勵有條件的省市設立地方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加強體制機制創新,引導各類社會資金支持傳統產業改造升級、節能減排,以及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農業、文化產業和民族特色產業等領域初創期中小企業發展,支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
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各級財政統籌安排各類服務于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創新資金投入方式,對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等市場薄弱環節予以支持。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建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市場化長效機制。繼續完善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加大政策執行監管力度,確保政策時效。
加強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支持。進一步落實好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讓廣大中小企業知曉用足政策。結合新情況、新問題,統籌研究有利于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加強政策儲備。
三、 加強融資保障
推動金融市場發展。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銀行等金融機構,大力發展中小金融機構及普惠金融,推動互聯網金融規范有序發展。鼓勵設立各類中小企業基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引導股權投資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創新和擴大中小企業債券、信托、票據發行方式和規模。推進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和區域股權交易市場等發展。促進形成金融機構充分競爭市場格局,增加融資供給,便利中小企業融資選擇及獲取。
優化融資環境。推動形成中小企業融資政策體系,繼續加強和深化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合作,加大對中小企業融資支持力度。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適合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發展應收賬款、存貨(倉單)等動產融資模式,推動開展供應鏈融資。建立和完善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擴大中小企業貸款規模和比重。
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推動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鼓勵和推動有條件的地方設立政府性擔保基金。加快組建省級再擔保機構,完善以省級再擔保機構(基金)為核心的擔保體系建設,推進建立產權紐帶關系,發揮其增信、分險作用。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代償補償機制建設。推動發展國有及國有控股擔保機構,鼓勵國有資本參股民營擔保機構。探索建立擔保機構不良資產處置機制。完善銀行與擔保機構之間的合作,探索和推動在銀行與擔保機構間建立合理的貸款風險分擔機制。鼓勵和支持擔保機構加強管理,創新業務,提高擔保能力,擴大低收費中小企業擔保規模。
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動建立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共享機制。支持利用大數據以及各類信息資源,建立包括企業納稅信息、進銷存信息、誠信經營信息等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平臺。鼓勵各類平臺暢通與銀行業金融機構間的信用信息渠道,便于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進行評級及授信。鼓勵各類信用服務機構提供有效服務,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便利。
四、 加強服務支撐
貫徹落實《中小企業促進法》。加快推進《中小企業促進法》修訂,圍繞財稅支持、融資促進、創業扶持、創新支持、市場開拓、社會服務、權益保護等重點領域推動貫徹落實。強化《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情況監督檢查,切實發揮法律對中小企業保障和促進作用。
推動建立跨部門政策信息發布平臺。通過政策信息發布平臺,匯集涉及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創業、創新、金融、市場、權益保護等各類政府服務信息,為中小企業提供便捷服務。推動建立和完善各項政策的公開、共享和貫徹落實監督機制。
支持公共服務平臺提供一站式服務。鼓勵各類服務機構通過多種形式,為中小企業提供創業輔導、項目開發、風險評估、管理咨詢、信息交流、信用服務、市場營銷、投資融資、登記注冊、財稅代理、貸款擔保、產權交易、技術支持、人才引進、人員培訓、對外合作、展覽展銷、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等專業化服務。建立服務機構績效評價標準,開展服務對標與服務能力競賽。
推動建立中小企業維權機制。推動各地重視和發揮中小企業維權服務機構作用,支持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幫助中小企業提高維權的意識和能力,規范市場主體交易行為,防止大企業違約拖欠中小企業貨款。
五、 加強運行監測
推動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的分類統計、監測、分析和發布體系,逐步建立中小企業市場監測、風險防范和預警機制。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手段,及時了解中小企業運行和發展情況,對中小企業發展態勢及時進行研判、科學預警,為研究制定和完善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和決策提供基礎支撐。
1. 從2011年起,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起點標準由原來的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提高到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工信部 中小企業發展五年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