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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錦:央企345家“僵尸企業”標準是什么?
國有企業是供給側改革主體,目前央企層面的供給側改革三個突破點是減少層級和減少法人單位、壓減產能、降本增效。壓減產能的標志是完成處置345戶“僵尸企業”的任務。這是國有企業供給側改革邁開的重要一步。
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央企“瘦身健體”。隨后,5月20日,國務院國資委詳解了央企瘦身方略,即“瘦臃腫之身”、“瘦低效之身”、“瘦累贅之身”、“瘦超負之身”。國資委初步考慮用三年時間完成處置345戶“僵尸企業”的任務。但是,對于哪些企業屬于“僵尸企業”的范疇官方尚無明確定義。
“僵尸企業”,源于法院對名存實亡企業的說法。如今的“僵尸企業”有了更豐富的內涵。從學術上看,是由經濟學家彼得·科伊提出的,主要是指那些無望恢復生氣,但是由于獲得放貸者或者政府的支持,而免于倒閉的負債企業。盡管是外來詞,但對于中國尤其是一些國有企業的生存狀況的描述比較形象,在一些地方,一些企業只知伸手向政府要錢,要資源,養活一批人,卻沒有創造更多的財富和價值。還有一些只通過銀行的借貸活下去,由于經營狀況惡化,利潤下滑,不斷的借新債還舊債,銀行也不敢輕易的“斷供”,因為讓這些企業繼續存活,債務看起來還是有希望清償,一旦它們倒閉,債務就會變成銀行的呆壞賬,而地方政府也要面臨企業職工失業安置等一系列的問題,因此誰也不愿意捅破這個泡沫,反而給予了更多的資金以及政策支持。
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的經濟組織。所謂“企業”有兩大基本特征,一個是盈利,一個是自主經營風險自擔。目前各界對“僵尸企業”還沒有達到一致的認定標準。其最突出的特點是企業形式還存在,卻不能產生經濟效益,形似“僵尸”,靠吸食國家的財政血液而生存。其本身“吸血”具有長期性和依賴性,企業早已名存實亡。對于“僵尸企業”的認定和劃分各方存在認識偏差。究竟國內有多少“僵尸企業”,怎么認定“僵尸企業”還是一個問題。有一種是產能過剩,生產的東西沒有人要,大量的“僵尸企業”是這種。對于像煤礦資源已經枯竭的企業,并不是“僵尸企業”,并不是所有虧損的企業都是“僵尸企業”,也并不是去產能的企業都是“僵尸企業”。筆者是這樣定論的:“僵尸企業”是指經濟虧損且長期扭虧無望,主要依靠銀行信貸和政府補貼維持生存,且難以順利從產業內退出的瀕臨死亡的企業。目前,我國在煤炭、鋼鐵、水泥、有色金屬等行業,“僵尸企業”比較集中。企業規模大、附加值低、產能嚴重過剩、靠銀行信貸和政府補貼維持,是“僵尸企業”所具有的共同特征。
國資委明確了“僵尸企業”的特征,而且基本掌握確認了哪些企業屬于“僵尸企業”的范圍,明確了對象后,有助于有的放矢,加快清理。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二次會議上指出,制定好方案是做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基礎。現在,“僵尸企業”基礎數據測算要準確,做好“分類”和“排隊”,讓“僵尸企業”也心服口服。而把實際情況摸準摸透,化解過剩產能也需要做好“分類”和“排隊”工作,分類確定輕重,排隊確定緩急。現在,國資委已經明確“僵尸企業”標準與數量,是很重要的一步。
(作者系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李錦 國有企業 供給側改革 僵尸企業 央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