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國企·民企>深·觀察深·觀察
降成本不能淪為“空頭支票”
十八大以來,中央強力反腐成績喜人,然而在一些地方,“吃拿”有所減少,“卡要”依然存在。年初為降成本作出的承諾,有很多至今還浮在水面上。如果再不采取果斷措施,降成本有再次淪為“空頭支票”的危險,這絕非危言聳聽。
最近,《人民日報》分兩次以兩個整版的篇幅,報道了浙江、河南兩省四市的53家制造業企業的生產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居高不下甚至逆勢攀升的現象,讀來讓人揪心不已。
企業最盼望能得到切實降低的不合理生產成本,第一位是稅負,其次是用電成本、物流成本和融資成本。有企業揭露,企業要交多少稅,不是根據生產經營實際征繳,而是由稅務部門年初內定指標,分配到各個企業按指標征繳。有企業想不通,國際油價已從高點時的115美元/每桶跌至35美元/每桶,可是企業高企的物流成本依然紋絲不動。
有企業痛斥“變壓器使用費”迄今照收不誤。河南某企業眼下正在調整產品結構,經常主動停產,企業一年只有兩次向供電部門提出停電申請,若獲得批準,雖不用電也要交納變壓器使用基本電費200萬元。若停產不用電又不申請報停,就得交納變壓器使用基本電費600萬元。如此“搶錢”毫無愧色,無外乎武大郎開店獨此一家。某企業訴苦,生產過程產生的污水,地方政府只發一張污水處理牌照,持照企業不但收費特貴而且一年只讓企業清運兩回污水,弄得企業不但要為污水壟斷清運支付高昂費用,還得為在廠區內“儲存污水”長期支付大筆“保管費”……
如果說上述帶普遍性的個案,揭露的主要還是企業不合理的生產成本,那么,企業普遍面臨的近乎于荒誕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之高,就更讓人匪夷所思。今年3月,鄭州市下發文件,允許困難企業出租多余廠房用于自救,某服裝企業興沖沖拿著文件跑到規劃局,辦事人員張口就說“我們沒收到文件辦不了,你讓市里專門給我們發個文件!”某企業上項目跑省里走審批程序,省里說此項審批權已下放給縣里,企業遂回頭找縣里,工作人員冷冰冰甩出一句“我們還沒整明白,你們先回去等著吧”。政府里當差的公務員可以慢吞吞“研究”上面下放的審批操作流程,但市場瞬息萬變,企業哪里耗得起!
簡政放權、剝離中介服務、為企業松綁,中央政府推動改革的決心和力度不可謂不大,但在評估、評價、評審等前置環節,有些和政府機構關系親密的“市場中介”,收費比原先的“紅頂中介”更狠,“三評”次數更多更細更密。某企業在同一個廠區,將一臺使用前即經過環評的設備從甲車間挪至乙車間,也得請“市場中介”再做一次荒唐的環評,白白被敲詐走幾萬元。一項標價20萬元的檢測,若企業同意每年購買“打包服務”,可按半價收取;若企業不同意,那么省市縣三級質檢機構隨時都可能找上門來,每來一次企業須支付“檢測費”10萬元……
十八大以來,中央強力反腐成績喜人,然而在一些地方,“吃拿”有所減少,“卡要”依然存在,只是手段更隱蔽,往往以“不同意也不反對”的方式讓企業干耗著。受訪企業反映,為維護政商關系支付的費用,依然要占到企業銷售收入的1.2%至1.5%。這個比例是高還是低,外行人不一定能看出門道來,可內行人都清楚,如今國內企業稅后平均凈利潤最多也就相當于銷售收入的5%至6%呀!
最近3年間,僅中央一級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已有近600項,據測算每年可減輕企負近千億元,這個減負成績值得充分肯定。不過,如果分攤至全國7000萬個市場主體身上,每家企業平均減負也就1250元左右。結合《人民日報》報道的情況,可知為企業降成本作出的努力,在一些地方不過是“雨過地皮濕”。
降成本是為了加快企業轉型升級,立足當下,降成本更是幫困難企業渡過難關、為困難企業的雪中送炭。時不待我,一眨眼上半年就要過去了,年初為降成本作出的承諾,有很多至今還浮在水面上。如果再不采取果斷措施,降成本有再次淪為“空頭支票”的危險,這絕非危言聳聽。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降成本 制造業 生產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