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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實施半月:二手房交易稅負降低 辦稅流程不變
資料圖。李林 攝
中新網北京5月16日電 (種卿)全面推進“營改增”試點半月,“降稅減負”效應不斷發酵。中新網記者調查發現,在二手房交易方面,該項改革讓交易涉及的多項稅收都所有降低;且實際辦稅地點和流程并未發生變化,方便于買賣雙方進行繳稅;同時,二手房交易所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并無延遲,在繳納稅款且審核通過的情況下,當場就可獲得。
房地產交易“營改增”到底改了什么?
中國“營改增”稅制改革的初步試點還要追溯到2011年,經過五年多的實踐,自今年5月起全面落實,而“營業稅”也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對于二手房交易來說,目前動靜比較大的就是營業稅和契稅。而營改增政策后,則會體現為增值稅和契稅。相比其他稅收來說,增值稅的一個最大利好就是其為價外稅,通俗地說,此類稅收的計稅依據是不含稅價格。”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中新網記者解釋稱,防范重復征稅、降低稅負,正是政府此次稅費改革的要點。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營業稅是價內稅,即過去100萬元房價是含稅價;而增值稅是價外稅,要按照不含稅價來征稅,所以要先除以(1+5%)計算得到不含稅價格,再計算繳納增值稅。
在稅制變化的同時,原有對非一線城市的營業稅優惠政策,依然可以平移過度到增值稅征收過程中。
根據財政部2月17日《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除北上廣深四個一線城市外,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營改增 二手房交易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