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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后二手房繳稅只降不升 5月1日起全面推開
老版發票最長用至8月底
對于如何保證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市財政局副局長韓杰表示,本市會嚴格落實好國家已經出臺的“營改增”試點改革政策,通過采取稅率平移、優惠政策延續等,使改革紅包能實實在在發到企業手中。
針對納稅人關心的發票使用問題,地稅部門介紹,試點納稅人已領取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等幾類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此外,試點納稅人已領取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印制的其他發票以及印有本單位名稱的冠名發票,可延長使用到2016年8月31日。
跨地區企業征稅基本不變
對于跨地區企業如何進行征稅的問題,本市國稅部門明確,涉及到建筑業、跨地區在其他建筑地,采取立征立繳的方法,由機構所在地匯總進行申報。涉及到北京市內,比如在北京范圍之內的企業所在地和施工地不一致的,將維持原來的模式,在施工地遞交,在機構所在地進行匯總。
總體來講,跨地區經營,維持原有基本工作模式,維持原有屬地的地方財政安排,不使當地因為營改增而影響到財力的調整。
□焦點關注
營改增對個人居民有啥影響?
二手房轉讓繳稅降低
營改增之后,市民最關注的就是個人轉讓二手房政策是否會有變化。
對此,市國稅局方面介紹,目前,我國二手房轉讓需繳納5%的營業稅。根據新規,增值稅替代營業稅后,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上述政策僅適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
這次二手房交易營改增政策基本可以看作對現有營業稅政策的平移。為了方便納稅人辦稅,5月1日后,涉及到二手房交易的增值稅和個人出租不動產所繳納的增值稅,由地稅部門代征。與營改增之前相比,征收機關提交的資料和辦稅的流程都沒有什么變化,和原來是一樣的。也就是說,由本市地稅機關繼續受理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的申報繳稅和代開增值稅發票業務。總體看,對于個人二手房的交易和個人出租不動產來說,只有降低不會有升高,不會增加交易環節的稅收負擔。
此外,據介紹,為減少納稅人辦稅時間,市地稅局調配征管資源,在原有279個二手房和個人出租不動產辦稅窗口的基礎上再新增辦稅窗口70個,辦稅人員由過去的1044人增加到1160人,硬件設備填補到位,以滿足納稅人需求。
同時,市地稅局已對二手房系統進行了修改,28日起新系統將正式上線。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營改增 二手房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