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推薦 推薦
地方國企負責人薪酬改革全面啟動 25省份國企限薪
地方國企負責人薪酬改革全面啟動,部分國企老總年薪降至職工5倍左右
25省份國企限薪 部分高管收入腰斬
新京報訊 近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向媒體公開表示,自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實施以來,企業負責人的基本年薪目前已經按照有關薪酬審核部門核定的標準發放。人社部將督促各薪酬審核部門抓緊核定2015年度中央企業負責人的績效年薪,并且按要求在本單位和企業官方網站等公開渠道向社會披露。
在地方層面,記者梳理發現,全國31個省份自去年以來都陸續實施省管企業負責人薪酬改革。今年,海南、甘肅、廣西、西藏四個地方也公開表示,相關改革方案已出臺實施。有的省份還配套出臺了企業負責人績效考核辦法,以及規范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等相關文件。
據公開資料,在全國各地實施的改革中,有河北、山西、山東、陜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四川、貴州、云南、廣東、海南、甘肅、青海、內蒙古、新疆、西藏、廣西、寧夏等25省份向社會公開了他們的改革方案,對省屬國企負責人的薪酬進行限制。
從這些方案中,記者發現,大多數地區都將國企老總的基本年薪限制在了企業職工的2倍以內;同時引入任期激勵收入,將包括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在內的3部分收入限制在了8倍以內。限制幅度最大的寧夏,將企業老總的全部年薪限制在了職工的5倍左右。
央企和地方國企薪酬改革對比
央企改革方案
央企負責人薪酬從今年1月開始執行新方案。由基本年薪、績效收入和任期激勵組成。
●基本年薪 負責人薪酬是央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倍,基本年薪是按月發放。
●績效收入 根據考核情況,按照不同企業的經營規模、經營的效益,在考核的基礎上進行發放。原則上不超過基本年薪2倍。
●任期激勵 3年一任期,在任期考核基礎上,按照不同系數確定發放標準。但不能超過基本年薪和績效收入的30%。
地方國企改革
從各地改革方案看,國企負責人薪酬結構均有調整,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構成。部分省份除了降低基本薪金外,也加大了績效考核力度。
●浙江 國企負責人薪金以基本年薪為基數,乘以年度考核系數、調節系數確定。省管企業負責人平均薪酬將減少31.5%。
●廣東 國企負責人績效年薪不超過基本年薪的2倍。薪酬下降超過30%,與職工薪酬差距縮小至6.5倍。
●寧夏 區屬企業負責人薪酬較改革前下降13.5%,與職工平均差距縮小到5倍左右。
●湖北 企業在崗職工當年平均工資不增長的,企業負責人的績效年薪不得增長。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地方國企負責人薪酬改革 國企限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