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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院沖突”應改轍到法制軌道
我們固然理解民辦教育發展之不易,卻不能包容其僭越法制大打出手。當地有關部門應該及時介入,依法依規紓解沖突背后各關聯方之間的矛盾。
4月11日上午,河北美術學院與當地村民因征地施工談不攏爆發沖突。前一天晚上,河北美院向學生發布消息,召集全體學生早7點到校門口集合。多名學生證實,他們對集合的意圖并不清楚,到達現場才知道是給學校“圍場子”。在曝光的視頻中,校方動用了鏟車等車輛驅散村民,村民則投擲磚塊和爆竹還擊,場面激烈。
隨著媒體官微和自媒體的碎片式信息披露、補充與聚積,此事引來廣泛關注。因為觸及了社會對大學文明以及大學與學生關系的認知底線,此事不免被輿論質疑與圍觀——學生是校方手中的工具與籌碼嗎?
在校大學生雖然多已成年,具有了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但若在校期間發生了傷害事故,由于責任劃分不清晰,一般都會引發糾紛訴訟。而且,隨著高等教育的大眾化與培養成本分擔,付了學費的學生與學校的關系也發生了變化,大學更像是一個智力型公用服務的提供者。是以,學校多方位關心關愛學生已成一種定式。作為民辦高校的河北美院組織學生“圍場子”不免有些“玩火”。
在高等教育相關法規中,學校以培養人才為中心,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均有體現。學生“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也明確寫進了高校學生管理規定。縱使學校讓學生參與“圍場子”時拋出了愛校、護校這些高尚的名詞,也很難想象被教導要遵守法律法規的學生,在校期間經歷了這樣一場脫離法制軌道的現場暴力教育,日后會對母校秉持怎樣的回望。
在全面建設法治社會的進程中,青年的法制素養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他們現在秉承與信仰法制,未來社會的中堅就會秉承與信仰法制;他們現在相信了暴力能夠擺平紛爭,未來社會或許就要承擔戾氣殘存的風險。在這個意義上,被寫進法律規章的“依法治校”,甚至可以說是青年人法制素養的啟蒙與實踐。而依法治校,當然包括學校的對外事務。
回到事件的本源,無論利益怎樣糾葛,本質上這都是一起征地糾紛。當地村民透露,爭議地塊原本是河北美院租用村民的耕地,后被村委會偷賣給美院,村民并未獲利。此說是否屬實尚待考證,但沖突如此激烈,想必背后矛盾錯綜復雜,這些矛盾一時無法化解,最終徒剩利益對峙的雙方直接交手。我們固然理解民辦教育發展之不易,卻不能包容其僭越法制大打出手。所以,當地有關部門應該及時介入,依法依規紓解沖突背后各關聯方之間的矛盾,而當事的河北美院也應改轍到法制軌道上擴圍,給學生以法制教案,給大學以恬靜與優雅。
□涵義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美院沖突” 河北美院 學生肉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