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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非遺保護水平增強傳承活力 促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可持續發展
全國政協"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雙周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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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于2011年正式頒布施行。目前,全國已有20個省(區、市)頒布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符合中國國情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初步建立:國務院批準公布了四批共1372項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各省(區、市)批準公布了11042項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國家、省、市、縣四級非遺名錄體系初步形成;文化部命名了四批共1986名國家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每年通過中央財政撥付每位國家級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傳習補助經費1萬元,各省(區、市)批準公布了12294名省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我國共有38個非遺項目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遺名錄,是入選項目最多的國家。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機構逐步完善。中央財政設立了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截至2015年已累計投入42億元。96所非遺保護利用設施列入了《國家“十二五”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設施建設規劃》。
在非遺保護實踐中,文化部與各地文化部門、專家學者共同探索實踐了多種保護方式。2014年起,文化部陸續對318名國家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開展了搶救性記錄工作。對傳統技藝、傳統美術類項目,開展生產性保護,在保護核心技藝的前提下進行合理的生產和利用,增加傳承人群和從業者收入,增強自身造血機能。目前全國已設立與生產性保護相關的傳習所、展示館8720多處。對非遺及其賴以生存的社會、人文生態環境,以設立文化生態保護區等方式進行整體性保護。
編輯:薛鑫
關鍵詞:全國政協雙周協商座談會 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 傳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