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國企·民企>深·觀察深·觀察
根治性別歧視不能只靠企業自覺
21日,江蘇省2016屆研究生暨醫藥類畢業生供需洽談會在南京國際博覽中心舉行。在招聘會現場,一位女性招聘人員當場退回了一位計劃在畢業兩年內就結婚的女研究生簡歷。這位招聘人員稱,“私下講,她完全理解女研究生的人生規劃。不過,從公司利益出發,她還是會狠心放棄。”(11月22日《現代快報》)
對于新聞里呈現的,在就業時對女性的歧視現象,輿論總是顯得憤憤不平,而相關職能部門也是出臺了各種各樣的政策,但就實施效果來看,卻不甚理想,就業性別歧視現象,儼然成為了一個久治不愈的“頑疾”。看著功夫是下了不少,可就是不能根除,原因何在呢?
一個現代企業,毫無疑問是需要承擔社會責任的,但與此同時,我們亦應該看到,就用人成本而言,像新聞中的這位女研究生,相較于男生而言,生育假、生育津貼等各種政策的要求,的的確確也增加了企業的成本。在此語境下,面對就業當中的性別歧視,或許片面地指責企業,也有失偏頗。
如此說,并不是要否定企業應當承擔社會責任,而是具體到一個社會問題的解決,我們不能寄希望于企業的自覺,讓其主動地獨自“挑大梁”。對于現實就業中的性別歧視現象,雇傭女性所產生的用人成本,不可能讓企業獨自承擔,而此次此刻假如過于強調社會責任,或許還有些道德綁架的色彩。
事實上,必須要厘清的兩個問題是,關于生育行為,其恐怕不僅僅是一個個人行為,它關乎一個國家和民族的未來;關于就業問題,它所涉及的亦不只是個人和企業,而是鑲嵌在整個社會系統的運作之中。這也就意味著,因為結婚和生育等因素所造就的就業性別歧視,其負面效應不能只讓個人和企業承擔,它更需要國家拿出切實可行的政策,通過稅收優惠等方式給予企業補償和優惠,從而減輕企業可能因雇傭女職工所產生的負擔。
要看到,要想徹底根治就業中的性別歧視,不可能只靠著企業來主動擔當,而相關部門則只扮演監管和執法的角色。它也需要國家層面上出臺相應的優惠政策,來推動企業在招聘當中一視同仁。尤其是在全面放開二孩政策的背景下,關于這一點,更需要形成共識。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性別 其實 女性 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