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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提質增效實現精準脫貧大目標(二)
全國政協“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精準扶貧”雙周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
專家發言■■■
中國國際扶貧中心副主任黃承偉:提高扶貧精準性和有效性需立法
巴西、墨西哥兩國分別從1961年和1990年開始采取措施促進減貧。主要經驗有三條:一是扶貧立法。巴西在1988年將“零饑餓計劃”作為國家減貧戰略目標寫入憲法,并啟動持續福利計劃和農村社會福利計劃。墨西哥憲法和2004年通過的社會發展普通法,規定了公民享有的基本經濟福利和社會權利。二是實施有條件的現金轉移支付計劃,確定貧困家庭、受益標準、附加條件、處罰辦法、補助發放。三是建立貧困人口信息系統。巴西從2001年至2013年基本建成了一個覆蓋城鄉所有貧困和脆弱人群的在線數據庫系統,每個貧困家庭都有一張含140項特征指標的登記卡片,該系統覆蓋近1億人口,信息每兩年更新一次。四是創新社會救助方式。對有勞動能力的貧困家庭提供現金補助,實現短期內消除貧困,同時通過設定條件引導家庭投資人力資本,打破長期貧困代際傳遞的惡性循環。
我們從巴西、墨西哥經驗中得到的主要啟示:
一、 扶貧應當立法。規范社會政策范圍,保持減貧政策的持續性和連續性,保證貧困人口享受社會發展成果。
二、 由專門機構承擔貧困識別工作。制定專門的幫扶政策,評估政策和項目效果。
三、 整合各種減貧和社會救助政策。以貧困人口信息系統數據為基礎,為極端貧困家庭提供綜合性的社會政策。
四、 設立附加條件和懲罰辦法。如果受益家庭不能兌現承諾,監管機構應采取懲罰措施。
編輯:薛鑫
關鍵詞:全國政協 “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精準扶貧” 精準脫貧 全國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