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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是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的重要內容和最佳載體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13日訊(記者 向佳) “截至2014年底,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已經與外國政府、地區組織簽訂了83個中醫藥領域合作協議,這些協議的簽署國(地區)絕大多數分布在‘一帶一路’沿線。”全國政協委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于文明說。
中醫藥的交流,逐漸從民間走向政府間交流。習近平主席、李克強總理分別見證了中國與吉爾吉斯斯坦、烏克蘭、匈牙利簽署中醫藥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并作重要指示,為中醫藥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指明了方向。
“很多外國衛生管理部門紛紛主動提出要與中國加強中醫藥領域的交流和合作。”于文明在與國外衛生官員和機構的交流過程中感到,中國的中醫藥兼具人文與醫學科學的多重特殊屬性,是中華文明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交流合作的最佳載體。
事實上,中醫藥在古絲綢之路中就是重要的組成部分,中醫藥既走出去(如文獻記載荷蘭很早就應用中國的針灸防治疾病),也把國外的動植物藥(如藏紅花、血竭)引進來豐富自己的理論體系。而現在,中醫藥是我國獨特的外交亮點。僅2013年,“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中藥類商品進出口總額近20.8億美元,占我國中藥類商品進出口額的50%以上。
作為“一帶一路”經濟走廊的源頭,新疆、甘肅、云南、廣西、福建等地的醫、教、研、產機構都與64個國家開展了中醫藥交流合作,并已取得許多成果。
“如何把這些分散的中醫藥合作交流統籌規劃形成合力,提升到國家戰略目標任務中?如何借助“一帶一路”戰略把中醫藥五大資源優勢能更好發揮作用?”于文明說,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對此展開了調研和戰略研究,并聘請了專家顧問成立了戰略研究小組。
于文明說,由于歷史原因,中醫藥沒有獨立的對外交流合作基金,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每年外事工作經費只能用于一般性公務出國經費。
于文明呼吁:應在國家層面成立 “一帶一路”中醫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外交部、發改委、財政部、衛計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相關部委組成,制定中醫藥“一帶一路”戰略總體發展規劃,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其次設立國家“一帶一路”中醫藥專項交流合作基金。“參照教育部的孔子學院或文化部的海外文化中心,設立專項基金,支持中醫藥機構‘走出去’。可以在條件成熟的國家和地區建設海外中醫藥中心,支持與項目所在國開展實質性合作。”于文明說。
在做好頂層設計基礎上,積極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鼓勵相關中醫藥機構、行業學會、中醫藥企業根據自身特點和優勢,積極參與中醫藥“一帶一路”建設,實施一批中醫藥“一帶一路”項目。
據悉,目前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已與國家旅游局、國務院僑辦等部門簽署了合作協議,與商務部等14個部門共同發布了《關于促進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的若干意見》。“我們會積極發揮中醫藥五個資源優勢,服務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為講好中國故事,做好對外交流合作做出新的更大貢獻。”于文明說。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中醫藥 一帶一路 文明 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