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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錦濤:正確認識和處理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信仰不同宗教群眾之間的關系
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加強和改善黨對宗教工作的領導,鞏固和發展黨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
重視并善于做宗教工作,是各級領導干部政治上成熟的重要表現,也是中國共產黨提高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戰略高度,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對宗教工作的領導,推動宗教工作不斷邁上新臺階。
要加強農村宗教工作。我國的信教群眾絕大部分在農村,宗教領域的問題也大多表現在農村。要深入開展馬克思主義宗教觀、黨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教育,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宗教事務管理網絡,建立鄉(鎮)、村兩級宗教工作責任制,依法加強對農村宗教事務的管理。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政組織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關心群眾疾苦,做好思想工作,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改善干群關系,把廣大群眾緊密團結在黨和政府的周圍。大力發展農村經濟、減輕農民負擔、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大力發展教育事業,普及科學文化知識,破除封建迷信,用生動活潑、健康向上的文化占領農村思想文化陣地,使包括信教群眾在內的廣大農民真正感到代表他們利益、能夠帶領他們創造幸福生活的是黨和政府,把他們引導到發展生產、勞動致富的正確軌道上來。
要高度重視少數民族中的宗教工作。做好少數民族中的宗教工作,對于促進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鞏固和發展民族團結,保證西部大開發的順利實施,維護國家安全和邊疆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做好少數民族中的宗教工作,既要做好聚居區的工作,也要做好散居區的工作。這些地區的黨政領導要熟悉黨的民族、宗教政策,掌握當地民族、宗教方面的基本情況,經常聯系其代表性人物。要大力發展少數民族地區教育、科技、文化、衛生事業,做好社會救濟和社會保障工作,增強黨和政府在少數民族群眾中的凝聚力。要在政治上、生活上關心工作在基層的少數民族黨員、干部,既要教育他們堅定共產主義信念,不信仰宗教,又要尊重他們的民族風俗習慣。處理宗教問題,要著眼于民族的團結和進步,警惕和反對任何利用宗教破壞各民族之間團結的行為。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宗教 信教 群眾 工作 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