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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老人摔倒沒人敢扶的現象,李微微委員呼吁制定“好人法”
讓法律“扶起”人心
近年來,很多人談“扶”色變,甚至把路邊倒地不起者看成是“陷阱”,導致越來越多的民眾從“扶與不扶”的猶豫逐漸倒向“不扶”的堅定。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全國政協委員李微微認為除了有道德上的原因,另一個重要的因素是法律對誣告救助者的人沒有懲罰依據,為此,她呼吁加快制定出臺“好人法”,填補法律上的空白,構建覆蓋完整的法律體系。
李微微介紹說,早在1959年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就制定了“好人法”,保護施救人利益。德國、瑞士、葡萄牙等國也都有類似規定。法國、埃及等國還對自身沒有危險而怠于救助他人者給予懲罰。我國各省現在基本都設置了見義勇為獎勵條例,但主要針對“不顧個人安危”與犯罪分子作斗爭和搶險救災的行為。對一般性的無償施救人保護的地方立法,目前只有深圳去年制定的《救助人權益保護規定》。“現階段我國非常需要制定一部‘好人法’,把怠于救助、勇于救助和誣告訛詐救助者的行為都收納進去,讓法律‘扶起’人心。”李微微說。
此外,李微微還表示,法律是道德的底線,當法律一時跟不上社會道德底線要求時,新聞媒體的作用和力量就顯得尤為重要。然而遺憾的是,一些媒體特別是網絡媒體從業人員,往往把“扶人被訛”等作為噱頭或炒作看點,偏好于“制造”負面新聞,以獲得更強的傳播力,謀取一己之私利。為此,她建議新聞媒體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過度消費”新聞無害化處理,及時引導社會主流意見,大力傳播社會正能量,形成積極向上的社會輿論。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法律 扶起 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