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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龍山縣政協民主監督員改“聘”為“派”
5月7日,龍山縣政協委派民主監督小組進駐到縣城市管理局,以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等方式“把脈”城市管理工作,進一步促進行風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這是今年來該縣政協積極探索政協履職,加強民主監督職能的一項新舉措,也是落實民主監督職能的一次生動實踐。
據了解,一直以來,政協委員擔任民主監督員,主要是由行政部門和司法機關自主聘請,開展行風評議或特約監督工作,政協組織對被邀擔任監督員的委員難以實施統一管理和服務。今年來,龍山縣政協積極探索政協履職的新途徑,改變過去由政府部門聘任委員擔任行風政風監督員的模式,向縣檢察院、法院、衛生局、城管局、交警大隊等5個部門和司法機關派駐了35名政協委員擔任民主監督員,組成民主監督小組,讓民主監督員由“聘”改“派”,也使得該縣的民主監督工作實現了“變被動為主動、變隨意為規范、變務虛為求實”的轉變,有效提高了民主監督的組織化程度,擴大了民主監督的影響和效力。
據介紹,民主監督員的主要工作職責是監督被委派單位對黨的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黨委政府決策、決定的貫徹落實情況;監督被委派單位履行職能、兌現社會承諾情況;監督被委派單位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優化發展環境情況;監督被委派單位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廉政勤政、優質服務情況;監督被委派單位對政協建議案、提案、社情民意反映以及縣政協其他意見建議的辦理落實情況。各被委派單位均制定工作、會議、活動等聯系制度,為民主監督員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確保民主監督員職責明確、監督到位。選派到每個單位的監督員為3名至5名,并確定一名監督員為組長。
龍山縣政協負責人介紹,委派民主監督員,實現了由“被邀監督”向“派出監督”、“個體監督”向“集體監督”、“臨時監督”向“常態監督”的轉變,有利于進一步加大民主監督力度,對提升民主監督水平將產生積極作用。
編輯:薛鑫
關鍵詞:湖南省龍山縣政協 民主監督員 政協履職 民主監督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