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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花都區原政協主席出逃
王雁威之女涉嫌受賄481.6萬受審
原標題:王雁威之女涉嫌受賄481.6萬受審
3月30日上午,廣州市花都區原組織部部長、政協主席王雁威的女兒王靜瑤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檢方指控王靜瑤與其父通謀后,利用其父的影響力受賄481.6萬元。王雁威于2013年夏失蹤,司法機關已對其采取追逃措施。
根據檢察機關指控,王靜瑤,1985年出生,2008年7月畢業于中山大學,2008年至2011年間供職于某航空公司,后辭職自己開公司。
2008年至2013年期間,被告人王靜瑤與其父通謀后,利用其父親擔任廣州市花都區組織部部長、廣州市花都區政協主席的職務便利,為王某森、梁某燦二人承接工程,先后收受了來自王某森賄送的房屋裝修款150萬元,價值61.6萬元的捷豹轎車一輛,以及王靜瑤成立公司時所需資金200萬元,收受梁某燦賄送的70萬元,共計481.6萬元。
借“影響力”拿下工程項目
王某森與梁某燦二人是王雁威的親屬,原本都是公職人員,其中王某森曾在增城區審計局工作。后來二人均棄政從商,從事工程承包的工作。據悉,二人所承包的工程項目均在花都區,加起來超過30項。
王某森與梁某燦二人作為“半路出家”的工程承包商,拿下了花都區幾十個工程承包項目,與王雁威在花都區的“影響力”不無關系。
王某森供述說,自己之所以能夠承接這些工程項目,主要是因為其叔叔王雁威在花都區先后擔任組織部部長、政協主席,花都區很多領導干部都想跟王雁威搞好關系,一般都會給予他們便利,讓他能夠順利承接工程。
根據二人證詞顯示,王某森和梁某燦之所以出錢給王靜瑤買車、開酒莊、裝修別墅,主要目的也是想借此“答謝”王雁威,希望王雁威能夠幫自己承接更多工程。根據王某森的證詞,他還以自己的名義為王雁威購買了一套價值400萬元的別墅。
2002年起,梁某燦在花都區花東鎮、赤坭鎮等地承接及開展相關工程,多次對時任花東鎮黨委副書記、赤坭鎮黨委副書記及鎮長等職務的鄺耀星行賄,共計22萬元,又向時任花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赤坭鎮黨委書記等職務的畢天星賄送7萬余元。梁某燦于2014年12月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王靜瑤:親人送財物是支持
面對檢察機關的指控,王靜瑤首先承認自己收受了財物的事實,但是否認了犯受賄罪。她說王某森、梁某燦是自己的堂哥和姨丈,他們的生活比較富裕,送這些財物只是對自己生活和事業的支持,與賄賂無關。當法官問她是否知道王某森和梁某燦從事什么工作時,王靜瑤表示在接受調查之前并不知情。
同時,據王靜瑤供述,其父王雁威對她收受的這些錢財并不知情。當被問及王雁威在哪里時,王靜瑤表示并不知情。
經過一個上午的庭審,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已對王雁威采取追逃措施
此前據廣州市紀委披露,王雁威,增城人,歷任花東鎮鎮長、花都區區委組織部部長、花都區政協主席,已經對其采取追逃措施。
王雁威于2013年6月3日因病向花都區區委提出身體不適,需要住院治療為由請病假,后不知所蹤。2014年8月,經廣州市紀委證實,王雁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額賄賂,并按程序免去其職務。(記者/劉冠南 實習生/姚凱麗)
編輯:薛鑫
關鍵詞:王雁威之女 廣州花都區原政協主席 中山大學 1985年出生 工程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