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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鄭曉靜:公務員應適當錄取殘疾人大學生
由于社會歧視的普遍存在,以及政府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等因素,殘疾人大學生就業難、就業質量低等問題日益凸顯。全國政協委員、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校長鄭曉靜提出,落實殘疾人大學生就業的各項政策法規,也是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
鄭曉靜告訴記者,2009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中國殘聯聯合發出通知要求,縣級以上殘聯及直屬事業單位新錄用、聘用工作人員中,高校殘疾人畢業生不得少于20%。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有法不依,不能依法依規落實要求。
“從殘疾人大學生本身來看,身體上的殘疾不僅對其個人一生產生非常大的影響和制約,而且對于他們背后的家庭來說,更加可能因此而背上沉重的精神包袱,甚至帶來巨大的經濟壓力,進而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當前,中國夢使得‘人人享有出彩的機會’,殘疾人大學生也不能例外。”鄭曉靜說,相對于普通人,他們不僅背負著自己的夢想而且還有整個家庭的夢想,他們為了順利進入大學付出的努力更多,因此他們對實現夢想更加渴望,對美好生活的期盼也更強烈。
鄭曉靜提出,很多殘疾人大學生能夠進入大學,往往非常珍惜已有機會,學習非常刻苦,其中不乏佼佼者。對此,鄭曉靜建議,國家應制定我國《反歧視法》,同時出臺落實國務院《殘疾人就業條例》的相應配套政策法規,鼓勵社會、企業承擔幫助殘疾人就業。在公務員錄取中,根據崗位具體要求,按適當的比例劃定專項名額錄取殘疾人大學生,并且對殘疾人大學生報考公務員的體檢標準作出詳細的說明,避免“身體健康”此類不夠明確的表述成為拒招殘疾人大學生的理由。加強監督檢查力度,把解決殘疾人大學生就業問題納入相關領導干部的考核內容。還要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強對殘疾人大學生典型事跡的宣傳;對國家保障殘疾人就業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對積極吸納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個人以及好的經驗做法等進行宣傳。
編輯:薛鑫
關鍵詞:法律法規不夠完善等 殘疾人大學生就業難 就業質量低 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