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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政協建言規范科研經費使用管理
山東省政協建言“規范科研經費使用管理”
委員呼吁加強制度建設和科學管理
本報訊(記者雷蕾)10月22日,山東省政協召開提案辦理協商座談會。圍繞“規范科研經費使用管理”相關提案所提意見和建議,委員們與提案承辦單位深入協商交流。
在今年年初召開的山東省政協全會上,欒曉平、董利忠等委員曾就“科研經費(基金)”及科學使用管理問題提交提案,呼吁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和加強科學管理。
會上,欒曉平直言,“目前國內許多科研院所及高校都把是否獲得上級科研經費(基金)、是否在指定的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作為評價科研成果和科研人員的必要條件,并且與其職稱、收入和待遇掛鉤。”他建議:應在評價標準上去行政化,在科研規劃和科研成果評價部門之外引入第三方評價機構并且客觀對待和有限度地接受指定學術期刊的評價。
省政協委員王成國是山東大學新型碳材料研究所所長,他在提及前不久教育部通報的山東大學劉兆平教授騙取科研經費獲刑一案時為痛失學術帶頭人深感惋惜。“按照規定,科研經費中勞務費不能超過15%,科研項目立項時因預算不合理而導致的變相套取科研經費獲刑有待商榷。”他呼吁相關部門應針對高校科研的特點和實際情況,調整科研經費中不同項目的經費構成比例,提高參與科研人員的勞務費比例,同時應進一步完善預算管理制度,探索由科研和財務部門協助項目負責人共同編制預算,提升經費預算的嚴肅性和透明度。
“把科研人員應得的工資、獎金、津貼用制度規定的形式予以明確,科學體現科研人員的研究貢獻和智慧成果,充分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山東省教育廳副廳長郭建磊發言時表示,各高校除制定科研經費使用管理規章外,還要進一步細化科研經費的支出范圍和標準,遵循科研規律和市場經濟規律,界定支出范圍,制定不同標準,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編輯:楊雅婷
關鍵詞:科研經費 評價 科研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