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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趙光育:完善教師區域流動政策
全國政協委員趙光育:完善教師區域流動政策
【提案人】
全國政協委員 趙光育
【提案內容】
調研顯示,目前的教師流動政策多數采用柔性流動,即優秀教師從城中心學校派遣到對口鄉鎮薄弱學校工作,鄉鎮薄弱學校相應地派出對等的教師到城中心學校工作,但這些教師的人事檔案、工資福利仍舊留在原來的學校。教師流動政策的設計初衷是想讓優秀的教師在鄉鎮薄弱學校發揮引領指導作用、讓薄弱學校的教師在城中心學校學習鍛煉,但實際上并沒有達到應有的效果。
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化,是國家剛性政策,也是普通老百姓的殷切期盼,但推進過程卻是任務艱巨、困難重重。教育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除了師資影響外,還受到地域文化、經濟、傳統觀念和家庭環境等諸多因素的制約,不能把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化的重任寄托在教師流動上。但教師流動作為一項新政,還可以進一步完善,使之發揮應有的作用。
【提案建議】
明確教師流動的相關程序,明確教師流動的待遇和評價機制。鼓勵優質師資去偏遠地區和薄弱學校任教的積極性,教師流動期間可按照任教質量與工作環境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評,即把工作環境的差異也作為一項重要指標進行考評。教師流動的年限不宜過長或過短,一般以3—5年為宜。
區域統籌教師流動,而不是一所學校對一所學校。建議根據鄉鎮薄弱學校的特點和用人需求調配合適的優秀教師前去引領指導,以發揮優秀教師的作用。積極開展中小學校長選拔任用和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和實行“校長雙向選擇上崗制度”。校長在同一學校任職最多不能超過10年。
實行新畢業生“上山下鄉”鍛煉機制。制定畢業生流動就業的政策法規,規定每個大學生在轉為正式編制教師之前,必須有1—2年的偏遠地區或薄弱學校工作經歷。大學畢業生在規定期限內任教考核合格后,可由教育局錄為正式教師,并讓其進入在職教師的隊伍參加流動。
改革教師人事制度,均衡學校管理水平和師資力量,建立以市、縣(區)為單位的教師管理制度。實行教師全員的“無校籍管理”,這是指教師不再屬于某一所固定的學校,而是由區域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統一分配,實現區域內教育資源的均衡配置。 (潘躍整理)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教師 流動 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