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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政協常委會議呼吁明確政府和社區權責邊界
廈門市政協常委會議呼吁明確政府和社區權責邊界
本報訊“廈門城鄉社區受制于政府行政干預,普遍存在工作任務多、臺賬檔案多、檢查評比多、蓋章證明多等問題。”“社區治理創新思想認識上不夠到位,有的單位對創新社區治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深,思想不夠解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畏難情緒。”7月24日,廈門市政協召開十二屆十七次常委會議,圍繞“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討。
今年兩會期間,廈門市、區兩級政協就加強和創新社區治理問題提出60多件相關提案。年初,廈門被民政部確定為第二批“全國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實驗區”,民政部與廈門市聯合啟動“社會治理創新”項目課題調研,按照“邊試點邊推廣、邊總結邊交流”的思路推進廈門社區治理創新工作。半年多來,廈門社區治理創新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然而存在的不足還是被委員們逐一納入視野。
“兩岸一家親,根基在民眾,動力在基層,依托在社區。但是目前臺胞參與社區活動率不高,臺胞參與社區居委會選舉也沒有法律上的依據。”湖里區興隆社區是廈門市唯一的對臺服務示范社區。李明歡委員建議,在興隆社區先試先行,制定《關于臺胞參與社區居委會選舉的若干規定》等辦法,嘗試允許常居住在廈門、且有貢獻的臺胞,參與社區居委會選舉及日常工作。
劉奇光常委反映,“廈門市對社會組織行政干預過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不夠,缺乏整體的規劃,致使社會組織難以對所需人才和資金做有效的規劃和儲備。”他建議,引導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職能轉移,提供多元化專業服務;鼓勵各級政府將基層社會管理服務項目,采用招標、委托等形式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加強政府購買服務規劃。
創新社區治理是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手段,在這個過程中,政府應扮演什么樣的角色?趙玉文常委建議,明確政府和社區權責邊界,框定具體職責、剝離行政職能,規范組織機構掛牌,弱化對城鄉社區的行政考核,搭建網絡化信息管理平臺,提升政府的公共服務力。
“鼓勵和支持基層群眾參與對政府行政部門的監督工作,支持小區內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小區社會治理,聘請基層社會治理參與者擔任民評代表、效能監督員。”
“調整基層管理的二元體制,將業主委員會納入居民管理范疇,實行民政部門統一管理,并將其納入居委會下屬結構。”
委員們圍繞推進創新社區建設暢所欲言,所提意見涵蓋社區建設各個方面。“大家協商議政,圍繞大局,議到了大事上;發現問題,慧眼獨到,找到了根本上;建言獻策,切實可行,提到了點子上。”廈門市委副書記鐘興國對委員們的發言給予了高度評價。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社區 政府 廈門市 政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