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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政協常委曹志偉建議:公積金應支持再貸
“我認為在首套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后,可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且兩次之間沒有時間間隔要求”,昨日,市政協常委曹志偉就近日市房管局出臺的“史上最嚴”公積金新政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據了解,昨日是意見征集的最后一日。
曹志偉首先建議降低住房公積金提貸門檻,簡化提貸條件,擴大使用范圍和受惠人群,規范提貸手續。
新政中提出市民在申請貸款時,廣州戶籍從原來的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變成24個月(含),外地戶籍從原規定的12個月以上變成36個月(含),而且,貸款的額度縮緊,通過新公式,額度大幅度減少。
曹志偉建議簡化提取及貸款的條件申請流程,首付只需在市國土局的陽光家緣網系統簽合同且付定金后即可提取公積金支付首期房款。而在貸款方面,應根據房價上漲幅度適當提高貸款發放數額及發放率。
曹志偉建議,在首套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后,可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且兩次之間沒有時間間隔要求。曹志偉說,若新政實施可能不利于目前市民居住環境的改善,特別是剛需族。如已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人,在結婚生子之后想換大房,則不能再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這在一定程度上強迫市民一次性購買大房,加大了市民的購房壓力。所以建議,在住房公積金繳存者還清第一套貸款或出售該套住房后,再購買新一套住房時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公積金 貸款 曹志 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