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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三名副省級領導違規在企業兼職 一人被處理
(二)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作風建設方面
16. 關于一些領導干部進取、擔當意識不強,調查研究不深入,習慣于照抄照搬上級指示,不能從實際出發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問題。結合開展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健全完善了學習教育、調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實等方面的長效機制。深入落實《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強化工作落實長效機制的意見》,在全省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中進一步樹立重落實、敢落實、善落實的良好風氣。
17. 關于一些有審批權的部門和基層窗口單位辦事公開程度不高,服務意識不強,故意拖拉、推諉,吃拿卡要、辦事難現象時有發生的問題。從3月17日至4月1日,組成3個檢查組,對窗口單位辦事難等問題進行明察暗訪,對違反規定的嚴肅問責,對2起典型案件進行了曝光。
同時,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工作,嚴肅各級政務大廳工作紀律,完善工作制度,強化內部管理,細化文明禮貌用語、簽到等具體措施,在辦事企業和群眾中開展窗口工作人員行政行為滿意度調查,通報全省政務公開及政務大廳規范化管理工作情況。
18. 關于公檢法系統超標準建設、裝修辦公用房的問題。主要是兩個方面問題。
一是超標準建設問題。全省公檢法系統存在超標準建設辦公用房問題的48個單位已全部整改完畢。應騰退辦公用房149134平方米,整改中一些建筑物無法分割,但我們堅持標準從嚴、統籌考慮,實際騰退163036平方米,大于應退面積13902平方米。
二是超標準裝修問題。對涉及到的141個單位區分不同情況進行整改,已經竣工、裝修完畢的,在房產維護修繕中按規定標準整改;正在施工、外墻裝修已經完工的,室內裝修嚴格執行標準;外墻裝修正在進行的,暫停施工,另行處理。
19. 關于省公安廳未批先建辦公業務技術中心等問題。一方面,經省委研究決定,省公安廳新建辦公業務技術中心不再由省公安廳建設和使用,由政府收回,依據有關規定處理。
另一方面,對工程建設存在的虛報人數、未批先建問題開展自查,對時任和現任主管副廳長以及時任警務保障部主要負責人進行了誡勉談話,對問題產生的原因進行認真反思、剖析并建章立制。
20. 關于個別領導干部頂風違紀,收受禮品、購物卡的問題。對已發現的16起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已查清問題13起,給予行政警告處分1人,誡勉談話2人,通報批評2個,正在立案調查1個,了結問題1個。在此基礎上,對3起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曝光。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中央巡視組 吉林省委 巡視意見 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