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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硬規定強制帶薪休假 制度善意還是矯枉過正?
專家:落實帶薪休假尚不可“一刀切”
那么帶薪休假是否可以在所有地區強制落實呢?北京旅游學會副秘書長劉思敏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就表示,“帶薪休假1995年就已經進入《勞動法》,所以其法律地位是不容置疑的,帶薪休假未來落實情況肯定會越來越好,但是不可能在短期內實現,在全國‘一刀切’強制落實目前不現實。”
劉思敏強調,中國社會現在還沒有到普遍落實帶薪休假的階段,相比于帶薪休假的權利,《勞動法》中規定的“不得強制勞動”、“不得強制延長勞動時間”、“不得克扣工資”、“不得不為勞動者上保險”等更基本的勞動者權利還不能完全保障。
“目前很多地方仍然存在勞動者被迫強制加班、一些企業還在實行‘周六工作制’,在這種情況下帶薪休假就顯得‘很奢侈’。”劉思敏強調。
劉思敏認為,帶薪休假是法律規定中的一部分,《勞動法》與《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都對帶薪休假問題有了明確的約束,重要的是各地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重慶大學研究員、博士生導師曾潤喜日前發表的一篇題為《帶薪休假不應簡單追求落實率》評論文章則分析稱,當下,中國正逐步進入“普遍有閑、全民休閑”的社會,帶薪休假制度確實勢在必行。但若強制將帶薪休假制度納入到地方政府政績考核范疇,一味追求落實率,則可能走入另一個極端。加強宣傳、分類分批、審慎推進帶薪休假制度方為上策,切不可“一刀切”了事。
劉思敏強調,目前來看,落實帶薪休假還面臨比較尷尬的處境,要解決民眾對長假的渴求,有效可行的辦法是增加黃金周,全民放假才能保障勞動者的休假權利。(完)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多地強制帶薪休假 帶薪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