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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央企全員降薪 降薪不是目的 有升降成新常態
經營困難的央企降薪已屬必然
隨著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央企也告別“黃金十年”狂飆突進,一些央企進入深度調整期。
2月4日,財政部發布的2014年央企成績單不容樂觀:中央企業營收同比增長只有3.1%,利潤增長3.6%。其中,煤炭、化工、石化等行業利潤總額呈負增長。有色行業更是處于虧損狀態。
形勢在一季度并未有根本的改觀,有些央企的日子甚至更難過。
中國石化一季報稱,本季實現營業收入4782.41億元,實現利潤總額29.3億元,同比降低84.8%。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16.9億元,同比下跌87.5%。這是近10年,中國石化最低的一季度凈利潤,以往皆在百億元以上。
中國石油一季報稱,本季實現營業收入4103億元,同比下降22%;實現歸屬于公司股東凈利潤為61.5億元,同比下降82%。其中,受平均原油實現價格大幅下降等因素影響,勘探與生產板塊實現經營利潤172.99億元,同比下降67.2%。這也是中國石油上市8年來最差的季度成績單。
中國神華一季報稱,本季實現營業收入399億元,同比下降34.5%;凈利潤56.9億元,同比下降45.1%;基本每股收益0.286元。神華集團還首度跌出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A級企業名單。
在此種嚴峻形勢下,維持原有薪酬體系的基礎已松動。而國務院國資委今年以來多次發文,要求薪酬和業績掛鉤,更推動改革向前一步。
2月9日,國資委下發《關于認真做好2015年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工作的通知》,其中規定:利潤總額、經濟增加值、經濟增加值改善值的目標值比上年下降較多的中央企業,無論完成情況如何,考核等級不得進入A級。利潤總額目標值比上年增長的,工資總額按照行業工資增長調控線適用范圍合理確定;利潤總額目標值下降的,同口徑工資總額不得增長。
6月2日,國資委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央企業增收節支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再次規定:嚴格落實工資總額和效益掛鉤機制,企業工資總額增幅不得超過效益增幅,效益下降的企業工資總額必須下降。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部分央企全員降薪 新常態 降薪 國企改革 央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