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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投毒案律師申請重新鑒定死者黃洋死因
原標題:復旦投毒案律師申請重新鑒定死者黃洋死因
記者李斯睿報道:6月25日上午,正處于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復核階段的“林森浩投毒案”又有最新進展。林森浩最新委托辯護律師謝通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7份申請,要求對死者黃洋的就醫過程是否構成醫療事故、死亡原因是中毒還是疾病等進行鑒定。
羊城晚報記者了解到,謝通祥在25日提交給最高法的7份申請書中,有5份提出對黃洋死因的質疑。此前,林森浩的二審辯護律師斯偉江、唐志堅也多次提及有關質譜圖的問題,直到25日,林森浩的律師未取得這些關鍵的質譜圖。
對此,謝通祥在《關于請求調取鑒定機構檢測林森浩案相關所有樣品時的質譜圖并接受質證檢驗的申請書》中稱,上海司法鑒定中心、上海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報告分別稱檢測的飲水機、飲水桶、水杯、尿液等樣品中發現了二甲基亞硝胺,但他認為,報告并未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將科學鑒定得出結論所必需的質譜圖、相關數據、圖表、照片等作為鑒定報告的附件共同構成鑒定報告,此外鑒定機構與鑒定人員的組成也應該合法。
此外,謝通祥在《關于對黃洋死亡原因進行重新鑒定的申請書》中寫道,根據國內外對于二甲基亞硝胺中毒的科學研究報告、官方文獻的研究,“如果是二甲基亞硝胺急性中毒死亡,逝者體內應含有相應的代謝產物,黃洋體內并未發現相應的代謝產物,所以不能證明其大量攝取過二甲基亞硝胺,已有多名著名肝病權威教授,法醫專家則明確指出,黃洋的死亡癥狀不符合二甲基亞硝胺急性中毒,而與藥物性肝病,藥物過敏,或爆發型乙型肝炎相吻合。”據謝通祥透露,最高法院25日接收了上述7份申請書并表示后期“需要研究”。
謝通祥還向最高院申請公開開庭審理林森浩死刑復核案件。“如果不開庭,合議庭法官無法聽取辯護律師聘請的病理學、法醫學、水環境學的專家的意見。”不過,現尚無開庭審理此類案件的先例。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復旦投毒案 重新鑒定 死者黃洋 死因 林森浩投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