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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志紅系列強奸殺人案將于1月5日開庭 最小受害者僅12歲
原標題:內蒙古趙志紅系列強奸殺人案將于1月5日開庭審理
中新網呼和浩特12月31日電 (張瑾嫻)31日,記者從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趙志紅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盜竊一案將于2015年1月5日在該院開庭審理,其中故意殺人、強奸罪部分,將不公開開庭審理。
據悉,呼和浩特市中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于2015年1月5日9時30分在該院第十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指控被告人趙志紅犯搶劫、盜竊罪部分;對指控被告人趙志紅犯故意殺人、強奸罪部分,因涉及個人隱私,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
趙志紅,男,1972年生,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涼城縣永興村人,被外界稱為“微笑殺手”“殺人狂魔”。據悉,從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趙志紅在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兩地作案二十余起,多名女性慘遭強奸殺害,受害者中年齡最幼者僅12歲。
公開資料顯示,趙志紅身高1米62,體重不足百斤,作案手段狠毒、兇殘。2005年10月,轟動全國的內蒙古系列強奸殺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在向警方供述的案件中,趙志紅稱,1996年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廠廁所內的奸殺案(4·9案)系他所為。然彼時,該案已審結多年,“罪犯”呼格吉勒圖已被執行死刑。
2014年12月16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經對1996年“4·9”呼格吉勒圖錯案進行審查,就趙志紅的該起犯罪事實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追加起訴,指控趙志紅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奸罪。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趙志紅 強奸殺人案 強奸罪 呼格吉勒圖 殺人狂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