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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投毒案二審庭審側記:藥劑是否致死成焦點(圖)
原標題:復旦投毒案庭審側記:藥劑是否致死成焦點
圖為庭審現場。
新民網·獨家報道 這是一場漫長的庭審。
從上午10點到晚上20點,幾乎絲毫未曾停歇的“復旦投毒案”二審,在歷經9小時的庭審后暫時休庭,隨即再次開庭。
新民晚報新民網記者注意到,和一審時相比,被告人一方此次不但更換了辯護人,還對整起案件提出了更多的質疑:林森浩的行為究竟屬于檢方指控的“故意殺人”,還是他自己始終堅稱的“惡作劇”或是“玩笑”?林森浩投入飲水機中的二甲基亞硝胺劑量究竟有多少?黃洋喝下的水究竟是否足以致死?
圍繞上述案件焦點問題,控辯雙方在法庭上展開了激烈的交鋒。
甚至于,辯方還申請了一位法醫作為“有專門知識的人”到庭作證,給出了他認為黃洋致死的原因—爆發性乙型肝炎。
而本案所涉鑒定的鑒定人也到庭接受了質證。他則認為,黃洋死因:符合N-二甲基亞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壞死引起急性肝衰竭,繼發多器官功能衰竭。
雖然2013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刑事訴訟法》首次明確將“有專門知識的人”納入訴訟參與人范疇,規定“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法庭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鑒定人作出的鑒定意見提出意見”,但實踐中這樣的情況并不多見。
顯然,控辯雙方都為此次二審做足了準備。
而庭審中,法官也保證了控辯雙方以及出庭的鑒定人、訴訟參與人能有充分發表意見的機會,以至于案件從白天一直審到了黑夜。
截至記者20時30分發稿時,庭審仍在繼續。新民晚報新民網仍將持續關注。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復旦投毒案二審 藥劑是否致死 林森浩 黃洋 惡作劇 故意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