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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團”與“炸藥包”
最近,一則云南女導游辱罵游客的視頻在網上熱傳。由于影響太惡劣,這名導游被吊銷了導游證。之后,媒體和輿論也從最初的一邊倒批評導游,轉向了對旅游行業強制購物“潛規則”的揭露。今天又見新消息:經過事后調查,該旅行團是一直備受旅客詬病的“低價團”,每名游客行前僅繳納了1元的團費。
只繳1元錢,就可以在云南旅游,包括昆明、西雙版納等景點,這可能嗎?羊毛出在羊身上,游客的吃、住、行,都得靠購物的回扣。這名導游也表示,她和很多導游一樣,沒有底薪、沒有社保,全靠游客購物商家給的返利獲取報酬,游客不購物,她們就得喝西北風!我曾采訪過一些旅游業內人士,說還有更離譜的,旅行社不僅不給導游一分酬勞,還要導游先上交錢,來“買”接團的資格。導游能賺多少,全憑自己的“本事”。這樣,導游是“負債”帶團,一心想通過忽悠把錢賺回來,還怎么提供良好的服務?
“1元團”傷害了導游,但最大受害者是游客??墒?,明知1元錢買不到云南游,為什么還有人報名參加呢?
我忽然想起了“扔炸藥包”的騙子。這種騙局一般發生在馬路上,騙子當著被害人的面扔下一大包現金或者黃金首飾,然后由另一個搭檔撿起來,隨后以平分為由,騙走被害人的錢財。其實這一大包現金除了第一張以外,都是白紙或冥幣,而黃金首飾全是假的。這種騙術在公安內部稱作“扔炸藥包”。
“扔炸藥包”的騙子和推出“1元團”的旅行社,有一個共同點,都利用了人們渴望“天下掉餡餅”的心理,以利益為誘餌,騙人們掏出更多的錢財。“1元團”,就是旅游行業的“炸藥包”。
《旅游法》明令禁止旅行社以低價招攬游客,通過安排購物來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據報道,有關部門對這家推出“1元團”的昆明風華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沒收非法所得,并處5萬元罰款,停業整頓6個月,并對涉事企業法人、總經理、分管副總經理分別處2萬元罰款。
然而,這樣的處罰,對于這個頂風作案的旅行社,是不是太輕了呢?
編輯:水靈
關鍵詞:1元團 炸藥包 云南女導游 辱罵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