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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健身器材豈能成“無娘的孩子”?
近日廣西南寧一位老人在小區健身時,不慎從損壞的健身器材上摔下,導致右腳踝骨折。其實不僅在南寧,在其他城市的一些社區,健身器材“超期服役”,銹跡斑斑、“缺胳膊少腿”也是常事。(3月22日央廣網)
據有關方面的解釋,公共社區的健身器材遵循“誰建設誰負責”原則。但現實之中,大量的無物管小區、老舊小區,早已與開發商不再存在經濟瓜葛,因而,這個“原則”,其實早就被架空。對這個娘胎里帶出來的病,需要我們正視和補救,而不是死抱住不放。何況,即便要開發商出資維修,牽頭敦促也是相關部門的責任,社區健身器材并非“無娘的孩子”。
面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現實短板,再建是一方面,如何盤活現有的公共資源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方面。這不僅是一項民生工程,也是公共社會的責任。要杜絕社區健身器材的浪費,實現公共資源效益最大化,有必要出臺一個具體的實施補救方案,明確政府部門、街道社區和小區各方責任,制定詳細的管理制度約束各方。比如人手問題,可由街道招募志愿者協助管理;比如經費問題,則由物業維修基金或者由各級財政落實到位。一切民生問題,都需要主動作為的態度。如果能多些積極的主意,少些抱怨叫屈,或許就能皆大歡喜。
編輯:水靈
關鍵詞:社區健身器材 無娘的孩子 廣西南寧 公共體育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