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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村規:念歪的經
湖北省襄樊市保康縣馬橋鎮堯治河村紀委、督辦室出臺了《堯治河村婚喪喜慶事宜管理辦法》,分別規定了班子成員、干部家庭、普通家庭等辦理紅白喜事時的煙酒價格,兩名村民違規超標“大辦酒席”,每人被罰2000元。
近些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增長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一些人丟掉了艱苦樸素、勤儉持家的傳統,熱衷于物質消費。在城市,舌尖上的浪費驚人;在農村,鋪張浪費、比富炫耀情形也讓很多村民無奈地背上沉重負擔。對此,中共中央出臺八項規定,矛頭對準“四風”,一時剎住了這股歪風邪氣,讓老百姓拍手稱快。但堯治河村“結合自身特點”出臺的這部辦法,卻好比念歪的經,很值得商榷。
首先“反四風”針對的對象主要是黨員領導干部,針對的是公款消費。而堯治河村規約束的卻是普通村民。村民的消費,只要是個人合法收入,即使略過奢侈,村里應當以引導、勸導的方式,而非約束,更無權力罰款。村委會如此行為,干涉村民對私人財產支配權,是不懂法的具體體現。
再者,細看村規,可以發現村干部煙酒標準高,中等收入、普通家庭依次下降。這貌似合理的消費層次劃分,卻彷佛明確傳遞一個信息:權力大、地位高的,有吸好煙、喝好酒的資格,一般人則無權享受。
筆者相信,堯治河村針對紅白喜事的此類村規,是出于防止村民鋪張浪費、攀比炫耀的好意。但在依法治國的當下,任何有悖于法治文明的規定,有違于公民自由選擇的規定,都應迅速廢止。
編輯:曾珂
關鍵詞:反四風 村規 堯治河村婚喪喜慶事宜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