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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賭公開曝光還應公開處理
對官賭而言,公開曝光只是第一步,其最終目的,應是形成高壓線,營造一個“不敢賭不能賭”的現實氛圍。要做到這,不僅要公開曝光,更要公開處理
日前,中央公開黨員干部參賭涉賭整治情況,全國查處案件6122起,涉及7162人。黨員干部參賭涉賭在30多個省區市均有出現,其中浙江涉案人數最多,查處案件1575件,黨紀政紀處分1544人;其次為廣東,查處案件1114起,處理1127人。對于涉賭金額及來源公告并未涉及(10月11日《新京報》)。
一個眾所周知的常識是,反腐不該有任何禁區,無論是何種形式的腐敗行為,都應該禁止,這是最起碼的底線。之前,“天價培訓班”涉嫌瓜田李下的貪腐行為,被相關部門禁止;如今,官賭有淪為腐敗暗道的嫌疑,相關部門將其公開曝光,顯然在情理之中。可以說,公開曝光官賭,就是反腐的一種延伸,就是希望通過公開的力量,達到警示的目的,讓官員不敢越雷池一步。
可以說,“全國查處案件6122起,涉及7162人”的公開曝光,足以見證中央層面反腐的決心與魄力,而這樣事無巨細的反腐力度,也必然給人一種“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感覺,顯然,這是一種難能可貴的進步。畢竟,反腐的最終目的,并不是要懲治多少官員、查處多少非法財產、曝光多少灰暗通道,而是希望通過反腐來肅清官場氛圍,繼而建立起一個更加清明的官場環境。就此來說,公開曝光官賭,顯然是沿著這一目的而作出的一種努力。
事實上,對于官員賭博,我國早有制度規定,2004年,中紀委、中組部聯合下發《關于嚴肅查處黨員和干部參與賭博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凡是參與賭博的領導干部,要一律予以免職”、“是黨員領導干部的,要從重或者加重處分”。遺憾的是,即便有制度規定,執行效果卻并不理想。毫不夸張地說,官員賭博就是一條不歸路,不僅會對當事人的家庭帶來極大的影響,甚至會淪為錢權交易的捷徑,不可不提高警惕。
對官員而言,賭博本身就是一條很好的反腐線索。眾所周知,“要想富別當官”是中央領導人的諄諄教誨,再加上很多基層公務員都在喊窮,由此可見公務員的工資與待遇并不豐厚,那么其哪來的錢賭博呢?這些錢的來源是否正當呢?這無疑是值得拷問的。對于這些錢財的來源是否正當,官員賭博都是不該寬恕的,畢竟,其一方面帶來了不良的示范效應,另一方面也很可能滑向腐敗的深淵,的確應防微杜漸。
就此來說,對官賭而言,公開曝光只是第一步,其最終目的,應是形成高壓線,營造一個“不敢賭不能賭”的現實氛圍。要做到這,不僅要公開曝光,更要公開處理。所謂公開處理,一則,應該公布涉賭者的賭資金額、來源等關鍵數據,如此才能贏得公信力;二則,還要對涉賭者依法從嚴從重處罰。畢竟,官場賭風所危害的,不僅是黨員干部形象,還有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只有公開曝光之后公開處理,才能達到以儆效尤的目的,也才能減少官賭事件發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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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賭資來源
從近些年查處的一些案件看,有些官員通過貪污、挪用公款手段獲取賭資。還有一些參加賭博的官員,其參賭資金由對其掌握的權力存在利用需求的人員提供,甚至有些人還通過賭博故意輸錢方式,對相關參賭官員行賄,進行利益輸送。
因此,對參加賭博的人,要進一步追查其賭資來源,使那些通過貪污、挪用公款獲取賭資,或者披著“玩牌”的外衣收受他人賄賂行為的參賭人員,受到法律的嚴懲。
江西 魏文彪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官賭 公開曝光 干部參賭涉賭 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