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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市委書記撿垃圾當不妨“冷眼觀之”
市委書記上山撿垃圾
市委書記上山撿垃圾
據(jù)江西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官方微博消息,微博用戶@橙子loveyou稱,昨日上午10點左右和小伙伴們爬山,在毓秀山偶遇新余市委書記劉捷,當時劉捷正在清撿路旁的垃圾。該網(wǎng)友直呼不敢相信,呼喚小伙伴們都到毓秀山求偶遇!市委書記當起了志愿者,你會點贊嗎?(8月31日《新京報》)
市委書記當志愿者,若是在一個“人人平等”的環(huán)境中,這本不足為奇。然而若在官本位國家,這卻是一件稀奇之事。因為真實的情況是,官員高高在上并“藏于深衙”,很難有地氣的機會,以至于官員下班后像常人那樣去逛逛路,也會在第二天成為“頭條新聞”,并上升到“某某領導逛街考察民情”的高度。原本的人之常態(tài),被冠以太多的身份角度與地位屬性,為官者還是為民者之間,天然存在一條價值鴻溝。
割裂的認識之下,其實有一個共同的前提,即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不僅對官員的行為形成了限制,也左右了其他非官者的判斷習慣。彼此都認為,為官者就應有為官者的架子,官員深居簡出保持神秘感是天經(jīng)地義,其他人對此也高度認可。正是這樣的長期習慣形成,使得整個社會都缺乏一種平等的觀念,平和的心態(tài),作為正常人的基本表現(xiàn),卻因為固有的偏見而成為罕事。
在國外,國家元首下班后到超市購物,或者送孩子讀書,或者在馬路上當志愿者,并沒有引起驚嘆和尖叫。究其原因在于其國家文化中,最基本的就是權利平等的意識。不管你職位再高,權力再大,首先你是一個普通的人,也擁有你普通人的應有權利,因而你當志愿者也好,作義工也罷,都是一個人自由的選擇。就像那個“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的價值和權利標準,思想的“平等”才能避免“偶遇領導”引發(fā)輿論圍觀,以及褒之過度。
離開了平等和常態(tài)的前提,那么對于“偶遇領導”就會出現(xiàn)輿論的兩極分化,要么是遇官則疑,要么就是褒之過度,卻鮮有人“冷眼觀之”,無論是真實踐也好,還是假作秀也罷,把官員與他身邊的人等同起來,不強調(diào)身份,也不附帶級別,將其視為一個普通而具有正常權利的人,才能保持平淡而沖和的心態(tài),也會讓輿論不過于大驚小怪,讓自己和為官者都感到不適應。確切的說,市委書記撿垃圾之所以稀奇而少見,并非官員群體單方面的錯,社會普通一員都應進行自我反思。
有人說,“偶遇官員”成為常態(tài),才不會有作秀的質(zhì)疑。其實反過來,對官員的行為從常人的角度去理解,從權利自由的層次,既不過度贊揚,也不輕易貶損,以“人在做,天在看”的態(tài)度“冷眼觀之”,才能構建一個理性而寬容的社會,也才能培植和引導正常的價值標準。如此,官場倫理和是非判斷才不會被情緒化所左右。因而,當我們再次面對“市委書記當起了志愿者,你會點贊嗎”這個問題時,真正的答案應當是,既不點贊也不質(zhì)疑,而只是平常視之。因為此時的市委書記跟常人并無二異。
不唯官,不唯上,不唯權,不媚富,或許對“偶遇官員”才會少一些糾結而多一些平和。要給官員去魅,關鍵在于整個社會還得減少權力崇拜和迷戀。(堂吉偉德)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市委書記撿垃圾 市委書記當志愿者 新余市委書記劉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