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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以開放思維看待離婚率
6月17日,民政部發布2013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公報顯示,2013年全國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共有350萬對,比上年增長12.8%,這是自2004年以來,我國離婚率連續10年遞增。據了解,2004年,我國的粗離婚率僅為1.28%。,2010年突破2%。,到2013年,已經高達2.6%。。(6月18日《長沙晚報》)
一年離婚350萬對,離婚率連續10年遞增,這樣的數據著實讓人感慨,想必這又能給“不相信愛情了”的群體輸送噱頭。相較于先輩們“好離不如賴湊合”的婚姻觀,現代夫妻的婚姻觀越來越趨于好聚好散,這其實透露著一種社會觀念的進步。畢竟,愛情就像手里的沙子,你越是想抓緊越是漏得多,如果感情破裂到難以維系的地步,離婚其實是對兩段人生的放生。
無需贅言,婚姻這種事情沒有什么必然,如果它一旦圈囿于道德束縛,綁上傳統烤架,那么沒人可以承受其重壓。因為有愛的家庭是幸福的,沒有了愛的家庭是不幸的。如果在這個開放的社會還用道德老眼光去看待夫妻離婚,那么勢必會造就一個多輸的結局,也就不符合這個時代的水土。對于婚姻,筆者覺得,有兩個比喻形容得很好,一句是“鞋子舒不舒服腳知道”,另一句是“如魚飲水,冷暖自知”。因此,聚散離合如果是場戲,讓夫妻二人做主角,少一些配角,乃是最佳選項。
當然,以上所說的離婚有一個前提,即是夫妻二人因為感情破裂而導致的正常離婚。而對于那些非正常離婚我們必須重視。比如,時下婚外情的增多,成為離婚的重要推手;比如,年輕人的閃婚閃離現象;再比如,因為拜金,一些人選擇用重組婚姻來改善生活。特別應該注意的是,近些年因一些不合理政策催生的假離婚現象是一種制度性羞辱,這更該杜絕。
此外,我們不反對離婚自由并不是說夫妻在離婚時能拋棄自己的責任。作為夫妻、為人父母者,在離婚前,應該處理好各種問題,尤其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這也是婚姻畫上句號后的必要擔當。(文 峰)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離婚率 離婚率十年遞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