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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場舞“被官化”仍需全方位考量
原標題:范軍:廣場舞“被官化”仍需全方位考量
風靡大江南北、登上春晚的《小蘋果》《最炫民族風》等廣場舞曲,今后將不再是一個社區一個跳法,而是會有全國統一、編排科學的全新動作。昨天,國家體育總局、文化部共同主辦推出2015全國廣場健身操舞活動。12套由專家創編、適合不同人群、編排科學合理、群眾簡單易學的廣場健身操舞在發布會公開亮相。(3月24日《京華時報》)
廣場舞作為一種民眾自發的健身方式,風靡全國,雖頗受詬病,卻一路走來,顯示了其“頑強的生命力”。此次國家體育總局不僅對廣場舞的動作進行統一編排,還將以政府名義“推動廣場舞健康有序發展”。但是,廣場舞“官辦”、“官管”,仍然有很多問題需要考量。
有網友戲謔,國家體育總局管廣場舞,也是蠻拼的。這話里雖有對政府部門“多管閑事”的吐槽,也有對政府推行廣場舞的擔憂。筆者認為,廣場舞官辦,彰顯了國家體育總局對全民健身事業的重視,但是,好心卻未必能辦成好事。廣場舞一直飽受公眾腹誹,甚至因擾民屢發沖突,使之成為各地社會治安的難言之痛。廣場舞的存廢問題也一直在爭議之中,筆者疑惑,體育總局這次為廣場舞披上“官袍”真能為廣場舞“驗明正身”?
廣場舞披上官袍,必須考量細節問題。體育總局應該認識到,推行廣場舞可不比推行長跑、健行、毅行、乒乓球等運動形式簡單。它的復雜性在于,一是如何解決場地問題,二是如何解決擾民問題。體育總局群體司司長劉國永表示,“利用社區健身站點”,這顯然是不假思索。社區健身站點甚至公共廣場早已被“大媽”占領,也正是因為健身站點和公共廣場被廣場舞據為“自留地”,才引發擾民風波。如果允許廣場舞“就地取材”,利用現占場地,一要保證控制音量,二要為其他市民騰出健身場地,那各地體育部門和治安部門就有得忙了。
如若國家體育總局不能為廣場舞開辟專門場地,或者成功解決廣場舞擾民問題,這一看起來很美好的政策也就只能胎死腹中或者中途而廢。實際上,公民采取何種方式健身,應該是公民個人的事。政府的主要職責在于,通過政策來推動全民健身,提高健身意識和自覺性,而不應該如此“統一”,做出費力不討好的硬性規定。
編輯:水靈
關鍵詞:廣場舞 被官化 細節 小蘋果 最炫民族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