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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信息孤島” 降低社會成本
——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人就《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6月24日電 國務院近日批轉實施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制定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方案出臺有何背景?有什么重要意義?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有利于打破“信息孤島”
問:方案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長期以來,我國機構代碼不統一,“多頭賦碼”“多碼并存”,缺乏有效協調管理和信息共享機制,多數代碼僅應用于各部門內部管理,一些部門信息數據相互割裂封閉,存在“信息孤島”問題,影響了部門間信息共享和協同監管,增加了社會成本,降低了行政效能。與此同時,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設立和辦理相關業務時,需到多個部門申請代碼,有的還收取費用,不僅給生產經營帶來不便,也增加了負擔,社會反映比較強烈。
實施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是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改革措施,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實現“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的重要配套措施,有利于方便企業注冊,減輕社會負擔;有利于打破“信息孤島”問題,促進信息共享交換;也有利于降低社會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全社會運行效率。
問:實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有何意義?
答:建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是一項重要的改革舉措,對提高國家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有利于信息共享和利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當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身份證號”。政府部門、社會公眾通過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可以有效識別主體身份,并對信息進行關聯比對分析,這就為實現信息共享和利用創造了基礎條件。
二是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降低社會成本。改革后,多碼改為一碼、多次辦理改為一次辦理,簡化了辦事手續,節省了時間和費用,將進一步激發市場創新創業動力。
三是有利于加快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通過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將分散在各地區、各部門、各領域的信用記錄歸集整合到當事主體的名下,形成完整統一的市場主體信用檔案,為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創造了條件。
四是有利于進一步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通過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推動各地區、各部門信息共享,并與社會和市場各方面信息交換整合,形成可供利用的大數據資源,為政府監管和服務提供支撐保障。
具有五大特點
問: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有哪些用途?
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當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身份證號”,其載體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登記證照。法人和其他組織憑登載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登記證照,作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材料,在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等單位辦理相關事項。
問: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有哪些特點?
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具有五方面特點:
一是唯一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在全國范圍內是唯一的,其中的9位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在全國范圍內也是唯一的。
二是兼容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最大程度地兼容現有各類機構代碼,最大程度地減少各部門改造成本。
三是穩定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經賦予,在其主體存續期間,主體信息發生任何變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均保持不變。
四是全覆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實施后,對新設立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在注冊登記時發放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對已設立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適當方式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實現對法人和其他組織全覆蓋。
五是協調性。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自然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公民身份號碼)位數一致,都是18位。
2017年底前完成現有代碼向統一代碼過渡
問:現有的各類機構代碼如何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過渡?
答:《方案》實施后,各有關部門應盡快完成現有代碼向統一代碼過渡。短期內難以完成的部門可設立過渡期,在2017年底前完成。
過渡期結束后,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登記管理部門的舊登記證照停止使用,全部改為使用登記管理部門發放的、以統一代碼為編碼的新登記證照。
問:申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否收費?
答:《方案》明確,為新注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發放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登記證照,以及為已注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換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登記證照,均不收取費用。
問:為保證《方案》順利實施,有關部門將采取哪些保障措施?
答:建立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的協調機制,解決《方案》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推動制定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條例,形成實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強制性國家標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所需經費納入同級政府預算。
編輯:水靈
關鍵詞:信息孤島 降低社會成本 答記者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