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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高管曬薪水:以前最高80萬 現在一年50萬
央企員工是否也降薪?
中央任命干部降薪基層工資漲
新華社此前曾報道稱,今年初開始實施的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主要涉及中央企業中由中央管理的負責人,包括企業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監事長以及其他副職負責人。改革后薪酬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三部分構成,薪酬水平將不超過央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7到8倍。
高管限薪了,是不是其他員工也要跟著降?
陸啟洲介紹,企業薪酬改革分兩個部分,除了由中央任命的高管,還有一部分是企業職工,但這部分的改革還沒有啟動,目前仍沿用原來的模式,就是月工資制度和年終獎。而這種模式可能會出現倒掛的現象。他所在集團二級企業的領導,在目前的考核機制下面,有可能比集團高管更高。“我們有一個二級企業的負責人,去年拿到200多萬,還有一個老總,因為沒有完成績效,就被裁掉了,這都是市場化的。”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電網公司董事長劉振亞說:“我是我們公司降得最多的。但整體工資總額是給定的,所以基層員工的收入會提高。” 新京報記者趙嘉妮
國企高管薪酬應與貢獻結合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保障學會首任會長鄭功成表示,國企高管的薪酬改革過程中,既要體現國企高管收入合理分配,又要縮小高管和普通員工的收入差距。同時,國企高管的薪酬與同級公職人員收入不能差距太大。
對于如何改革,鄭功成認為,國企高管薪酬改革應和他的身份、高管的產生方式相符。比如,按照黨政干部方式任免的高管,應當參照黨政干部的薪酬來進行改革,而按照市場機制聘用的高管,像職業經理人,應該在服從市場規律的情況下進行改革。
鄭功成說,國企高管的薪酬改革還應更多地與其在企業中所做出的中長期貢獻結合。鄭功成建議可以按照分配股權配額的方式,對國企高管進行激勵。新京報記者邢世偉
不能簡單降工資激勵機制要跟上
全國人大代表、寶鋼集團韶關鋼鐵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余子權認為,國企負責人薪酬體制改革是必要的,改革應該考慮兩個方面:一方面,負責人的能力與其薪酬是否匹配,跟一般員工工資的差距是否合理;另一方面,也應該形成激勵,讓人才脫穎而出、留得住人才,“有些行業,沒有一定的高薪,是留不住人的。”
余子權認為,不能簡單把國企負責人薪酬改革等同于降工資,“要把他們的工資砍下來,這太容易了”。新京報記者谷岳飛
編輯:羅韋
關鍵詞:薪酬 央企 高管 改革 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