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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全國檢察機關已建議將711名罪犯收監執行
中新網8月26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發言人張本才今日介紹,目前,全國檢察機關已建議將711名罪犯收監執行,其中原廳局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76人。
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人民檢察院辦理減刑、假釋案件規定》,通報全國檢察機關開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活動的有關情況。
張本才介紹,今年年初,中央政法委出臺了《關于嚴格規范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意見》。為貫徹中政委意見,依法監督糾正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問題,今年3月20日,高檢院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了為期9個月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活動。
重點針對在監獄、看守所、社區矯正場所服刑的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以及人民群眾有反映、有舉報的其他服刑罪犯以及刑滿釋放人員等罪犯,發現、糾正在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中存在的違法問題,并予以嚴肅查處,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不公的質疑。同時積極加強制度機制建設,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法律監督長效機制。
張本才指出,6月,高檢院制定下發《關于對職務犯罪罪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實行備案審查的規定》,要求對原縣處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實行分級備案審查。
各地檢察機關對“三類罪犯”逐一建檔,調取歷次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卷進行審查;對保外就醫的“三類罪犯”逐人見面、重新體檢,逐人逐案進行認真審查;對發現的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線索認真調查核實,堅決依法予以糾正;發現執法司法人員徇私舞弊、權錢交易、失職瀆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張本才表示,在全國檢察機關的共同努力下,專項檢察活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摸清了“三類罪犯”的底數。對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類罪犯人數進行了摸底,做到了心中有數。
——收監了一批罪犯。各地檢察機關堅持邊查邊糾,在對保外就醫的“三類罪犯”重新體檢的基礎上,對違法違規以及條件消失的暫予監外執行案件提出檢察意見。目前,全國檢察機關已建議將711名罪犯收監執行,其中原廳局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76人。
——發現了一批違法線索。全國檢察機關共發現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線索428件。從線索來源看,收到群眾舉報123件,自行發現274件,其他來源31件。
——查處了一批職務犯罪案件。各地檢察機關深入查辦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背后的職務犯罪案件,專項檢察活動中共立案查處涉及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職務犯罪案件105件120人。例如,江蘇省海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查辦了江蘇省通州監獄九監區原監區長施健受賄、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案,社會反響良好。
編輯:曾珂
關鍵詞:最減刑假釋案件 高檢要求嚴查減刑假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