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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蒲江縣規定干部隨禮不得超過工資的10%
四川蒲江縣規定干部隨禮不得超過工資的10%
禮金限額,就能剎住斂財風?
近日,四川省蒲江縣出臺《關于規范全縣黨政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通知》,規定婚喪喜慶事宜隨禮不得超過個人月工資(含津補貼)的10%。通知要求操辦者收到明顯超過此數額禮金的,應在事后5日內報單位紀檢監察機構備案。
《通知》的涉及對象,包括蒲江縣所有各部門和各鄉鎮黨政干部職工、縣屬企業班子成員以及事業單位人員和村(社區)干部,他們將簽訂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承諾書,若今后違反規定,將受到組織處理、紀律處分。
同時,《通知》規定除婚宴和喪宴外,其他宴請對象僅限于親屬,且所有的宴請都要注重社會影響,不得大操大辦,也不準動用公車、公款、公物等公共資源和設施設備,不準邀請管理、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或個人。
蒲江縣紀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9月,四川省紀委出臺意見,明確規定參與操辦婚喪嫁娶事宜的領導干部需事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并不準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財物,不準借機斂財。該名負責人表示,給份子錢劃限額是為了進一步細化省紀委的要求。
蒲江縣為份子錢劃限額,讓很多人都有了如釋重負的感覺。該縣一名鄉鎮公務員告訴記者,他每月工資2000多元,每次隨禮都心疼得不得了:“出手就要五六百元,兩三百元的份子錢根本拿不出手。”他告訴記者,現在有了規定,他的負擔減輕了不少。
蒲江縣政府公務員唐波告訴記者,從去年以來,就已經很少有人大擺宴席,“壽宴”“升學宴”等宴席場合基本只有舉辦者的親戚參加,即使是婚嫁喜宴,人們也大多只會邀請關系非常好的同事、朋友。唐波說,“這次給禮金設上限,誰都不攀比,再也不用擔心送多送少的問題了。”
徹底堵住“設宴斂財”歪風
“份子錢”屬于一種民俗,若徹底禁止似乎不妥。蒲江縣為禮金按照具體的工資比例設立上限,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同時也能在尊重習俗的前提下,從宴席賓客的角度降低斂財的可能性,從而讓“設宴斂財”之風從兩頭徹底堵死。
四川省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 李 羚
重在如何進行現場監管
送禮金的時候大多會包上“紅包”,如何對其數額進行監管是個難題。而且人們的工資會因為所在部門和崗位的不同有所差異,所送禮金也會不同,怎樣才能結合每個賓客的個人情況對禮金的數額進行有效監管?對違規進行事后處罰肯定具有震懾力,但如何加強宴席現場的監管,如何最大限度發動群眾的力量進行全程監督,才是落實這項規定的重點和難點所在。
四川省內江市紀委干部 付根平
應將主體擴大至全社會
《通知》只適用于全縣黨政干部,這就會導致宴席上其他身份的客人都送上千元的禮金,而黨政干部只隨兩三百元的禮的尷尬。建議將《通知》的范圍擴大至所有人,讓全社會都參與其中,徹底消滅在份子錢上搞攀比的心態,這樣也能更大范圍地消滅擺宴席斂財的歪風。
蒲江縣某私企負責人 董進輝
禮金限額應設例外規定
蒲江縣的規定將以設宴為理由斂財的可能性降至最低,是好事。但凡事都有特殊情況,比如子女為父親過壽宴,只送一兩百會不會太少了?建議增加一些例外情況,將確實不存在斂財可能的、人情味較濃的場合考慮在內。只要嚴格監督,相信例外規定也不會被濫用。
蒲江縣某機關干部 張 勤
《 人民日報 》( 2014年07月24日 11 版)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干部隨禮不得超過工資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