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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養老保險缺口逐漸擴大 單靠財政補貼不可持續
財政能為養老金買單到何時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將在7月1日正式實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將可以轉移銜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離不開財政支持,但解決資金來源問題并不輕松。此外,隨著退休人口增加和新增繳費人數增幅放緩,養老保險缺口將逐漸顯現和擴大。據測算,如單純依賴財政補貼,未來90年間,所需外部籌資金額占GDP的平均比重將為1.98%,每年需拿出財政資金超過10%的部分用于補貼養老保險。可見,完全依靠財政“輸血”并不可行,改革現行養老金運行機制、促進資金來源多元化、盤活養老資產才是解決之道。
單靠財政補貼不可持續
人社部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24733億元,比上年增長13.3%,其中征繳收入19270億元,比上年增長12.9%。全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19819億元,比上年增長18.6%。與養老金收入增速放緩相對應的是,全國領取養老金的人數正在不斷擴大。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研究中心發布的《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13》顯示,2012年有19個省份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不抵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缺口較2011年擴大約240億元。
1998年,全國養老保險基金首次出現赤字,規模為53億元,到2000年增至357億元。為了解決支付缺口問題,我國采取了財政事后“兜底”,即由中央和地方財政注入資金彌補養老金的入不敷出。我國政府對養老保險制度的補助包括兩種方式,即中央對地方的補助和省級的調劑金制度。2012年-2050年,中央財政用于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適度財政支出占其收入比重約為4%-6%,地方財政用于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適度財政支出占其收入比重約為4%-7%。如果將范圍擴大至占比更大的城鎮養老保險,其支出占財政支出比重將顯著提升。
財政用于社會保障支出的規模存在財政適度負擔水平問題,如果超過適度水平,將導致社會保障支出過多,削弱財政對其他領域的支付能力。實際上,養老支出過大已給不少高福利和步入人口老齡化的國家帶來財政負擔。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養老保險 財政補貼 養老 社會保障